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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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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高枫一直心神不宁,远处挖掘机和推土机的轰鸣声显得格外刺耳。春风街的拆迁已经开始,自己家搬迁的日子也已经近在眼前。

    从出生至今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子要拆掉,这令高枫一家人五味杂陈。董晚晴高跃进夫妻俩,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搬进一栋宽敞明亮的公寓房,从此过上烧饭有煤气冬天有暖气出入有电梯的生活。眼看这个梦想即将实现,他们俩却整天唉声叹气,又不想搬家了。

    老房子住了半个多世纪,周围一群熟悉的老邻居,彼此之间早已有了默契,新房子虽然好,虽然有种种的便利条件,但是公寓楼里家家户户都房门紧闭,楼上楼下的邻居相处多年却连彼此姓什么都不知道。新小区哪里有春风街这种浓浓的人情味道。

    搬迁的日子日益临近,每一家搬走之前都会摆上几桌,请老街坊们最后再聚一聚,每当这个时候,伤感的情绪就在春风街蔓延。

    高枫现在是没有时间伤怀悲秋的,最近一段时间的隐忧,被赵德成给点破,变成了摆在眼前最紧迫的事情。如果自己的家人有任何的闪失,哪怕自己赚再多的钱有再高的地位都难以弥补,即使是出事后自己把伤害自己家人的人碎尸万段,也是于事无补。

    高枫思来想去,觉得父母还是暂时居住在春风街更安全一些,毕竟这里是老门老户,彼此之间都非常熟悉,街上来个陌生人,居委会的大妈都会警惕的盘问半天。而到了新小区,彼此之间谁都不认识谁,如果有人心存不良也难以分辨。

    但是这些人是什么目的呢?总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就跟踪盯梢这么多天,自己也确实没得罪谁啊!

    高枫的父母都是老实人,平生就求一个活得心安理得,而且对人和气,不可能有什么仇人。

    高枫刚毕业一年多点,也没和谁结仇,就连“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事情都没有,那个捡漏得来的柴窑印盒,高枫也毫不犹豫的卖给了白君山老爷子,除了钱的原因之外,也是担心这种国宝级的东西被外人知道了,给自己全家人招灾惹祸。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高枫想了半天,猛拍一下脑门,苦笑一声:“猪脑子啊!“总把事情往坏处想,总觉得盯梢的人是不怀好意,就没想过这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恶意。唐瑶的老妈是女拿督林秋月,老爸是北美华人同乡会的会长,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怎么能让女儿随便的出入陌生环境?而唐瑶此行的目的是想摆脱父母的束缚,呼吸几天自由的空气,作为父母的既不想让孩子有危险又不愿违逆孩子的意思,那只能是派人暗中保护了!

    高枫啊高枫,你也不动动脑子,你算那颗葱,也值得别人处心积虑的来害你……高枫想通了这个环节,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心中的块垒也立刻消散。

    高枫的父母习惯早睡,才晚上十点他们已经睡熟了,高枫给自己煮了一壶咖啡,咖啡豆是方雨薇送的极品蓝山,这是上次去燕京的时候,方雨薇送的。不比不知道,高枫喝过方雨薇煮的咖啡之后,觉得自己平时喝的那种鸟窝速溶的名字真没起错,那东西喝起来就是一股烧焦的鸟粪味儿。

    方雨薇见高枫喜欢,就把没喝完的咖啡豆连同一整套器具,一起送给了高枫。这还是高枫平生第一次亲手煮咖啡。

    随着咖啡壶里泡沫不停的翻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馥郁的浓香。按照上次方雨薇的做法,高枫精心的烹制好了咖啡。喝了一口,感觉味道还算不错,起码没有鸟粪味儿,但是入口的香浓和丝滑就差的远。咖啡豆是同样的咖啡豆,连研磨咖啡豆的咖啡磨和煮咖啡的器具都是同一套,味道却相差很远,那只能说高枫的手艺不行了。

    “好歹也比鸟窝强多了,凑合着喝吧!”

    高枫一边安慰自己,一边上网查资料。

    从赵德成手中收来的掐金菊花纹螺钿漆器小盒,居然能令那个眼界颇高的手表发生表冠倒转异相,这令高枫惊诧不已。网上资料显示,螺钿漆器的价值不菲,最近几年的价格也在一路攀升,不过这只是针对于那些流传有序的名家藏品和带有款识的宫廷内府制品。

    现在中国的造假技艺之高令人叹为观止,而漆器历久弥新的特点,也令它真假难辨。这就给造假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得市场上没有款识的漆器制品的价格始终上不去,就如同洛水城的唐三彩和北魏陶俑一样,哪怕是老东西也得按仿品价格来卖。

    根据市场上的反馈资料来看,就算高枫手中的这件漆器小盒是从唐朝宫廷流出来的精品,市场价格也不会很高,充其量能卖到**万。高枫给赵德成的十万块,相信是他听到的最高报价,所以赵德成才会毫不犹豫的卖给高枫。

    而高枫肯出十万,一部分是因为赵德成以前对自己还算比较照顾,多少有点人情价的成分,更主要的原因则是这东西能给手表上弦。这说明,这东西是国宝级的文物,如果真的流失在市场上,被不懂行的人给毁掉了,那真是暴殄天物了。

    高枫又在网上输入了龙门大佛、藏宝、宝藏之类的关键字,结果搜索出来的竟然是巴蜀乐山大佛,这令高枫很是失望。不过乐山大佛经过最近的探查,证明大佛的肚子里套着小佛,据说小佛的身后很可能有藏宝洞。只是乐山大佛实在是过于珍贵,没人敢贸然对它采取手段寻宝。

    既然乐山大佛肚子里能藏宝,那么龙门石窟金刚脚下踩的夜叉屁股后面藏点东西,就显得非常合理。

    那种从未有过的强大吸力,令高枫至今都难以忘记,那得是多么珍贵的宝物,才能给手表产生如此巨大的吸力。

    网络上的资料看起来大同小异,看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高枫就感觉有些不耐烦了。突然想起,上次从白宝那里拿来的马修斯怪兽复合弓送给了花木兰。经过这次梦境中穿越到北魏的经验,高枫感觉这种复合弓可是好东西,放在古代就是神兵利器啊!

    说句不客气的话,哪怕对手是飞将军李广或者是辕门射戟的吕布,高枫也有把握把他射个透心凉。用航空铝材制造的高科技产物,对付古人用手工制造的弓箭,其优势实在是过于巨大了,古人的铠甲在合金箭头面前显得不堪一击,而偏心轮则令弓箭的射程和射速都达到了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如果今后再次在梦境中穿越到古代,这种高科技的弓箭无疑是最合适的防身武器。高枫从网上又订购了一张马修斯怪兽,同时配上了十几壶的羽箭。卖了柴窑印盒和庚申版猴票,高枫手里还有五百多万,于是极为豪爽的订购了大批的箭矢,其中一多半都是那种极为狠毒的三犁飞鹰箭头。一张马修斯怪兽八千块,配备螺旋羽的碳铝箭每支六十块,三犁飞鹰箭头每支二十五元,宽头狩猎箭头每支十五元。

    经过在军粮城的战斗检验,高枫得出结论,对付古人的盔甲不需要专用的破甲锥,这种带着三个隐藏刀刃的三犁飞鹰箭头,就完全可以在一百步的距离轻松穿透重甲,而在箭头被甲胄阻挡减速的同时,惯性使得三个贴服在箭杆上的刀刃甩出来,给敌人造成极为严重的二次杀伤,其威力绝对不会小于大口径的手枪。

    感觉到有些困倦,高枫把所有的东西都放的离身体远远的,特意留心有没有带有明显时代标志的古玩,包括旧钞、古钱币之类。今天那个漆器小盒给手表上了弦,根据高枫的经验只要自己梦中接触到这些东西,就会在梦境中不由自主的进入那个对应的时代。

    夏日的洛水,白天湿热的空气令刚从山村来到这里的顾明感到很不舒服,簇新的淡蓝色的真维斯t恤粘在后背上,显出斑斑点点的汗渍,心疼的他只咧嘴。

    这么多年,从出生至今,他还是第一次穿这么贵的衣服,足足花了一百一十块,据说还是打折之后,乖乖,在巴蜀大凉山小镇的集市上,十五块钱就能买件衣裳了,记得他小时候曾经帮别人刨番薯,忙了一整天也就赚了五斤番薯。

    顾明黑红的脸膛棱角分明,浓眉下一双虎眼,标准的彝族少年模样。常年习武令他的身材匀称有力。

    顾明是个孤儿,吃百家饭勉强活了下去,他的命运本应该和大凉山人一样,在山沟里刨食、放羊或者是小学毕业就远走他乡打工度日。等到十八岁之后,找个同乡的女娃结婚,生一个孩子让他继续放羊。

    但是,在他十三岁那年,一切都改变了,一个好心的胖叔叔来到了大凉山。那个绰号叫做“金刚”的胖叔叔从一大群孩子里挑中了他,送他衣服带他吃从未见过的美食,然后将他送到嵩山脚下的武校习武,给他起了一个汉族孩子的名字:顾明!

    金刚还对他耳提面命,每次见面都要谆谆教诲他,让他懂得了什么叫侠义,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吃水不忘挖井人。

    他的话,每一句都铭刻在顾明的心里。

    在顾明心中,胖叔叔就是他的父亲,比亲生父亲还要亲的人!

    现在有个欺负了金刚叔叔顾明绝不允许有人伤害金刚叔叔,凡是和金刚叔叔作对的人一定是十恶不赦的歹徒!

    杀了他,为民除害,更为胖叔叔报仇雪恨!

    金刚叔叔说那个人很厉害,不让顾明冒险,顾明从来最听他的话,但是这次不行,伤害金刚叔叔的人一定要付出代价!于是,顾明悄悄的从金刚叔叔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了那个坏蛋高枫的地址。

    “快看,女骑警队出来了!”

    顾明正要从街道上穿过,就听见一声惊叫,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

    在洛水市的制服队伍里,最讨人喜欢的则一定是女子骑警队了。这些骑警都是千里挑一的靓女,剪裁得体的制服上银色的徽章和扣子熠熠生辉,座驾更是由香港马会赠送的英国纯血马,尽管都是退役的,但是依然高大、雄壮,毛色像锦缎般光滑,漂亮的都有些夸张了!即使是退役的纯种马,每匹的价格也都超过了百万,美女、骏马的搭配,让无数有制服控癖好的禽兽垂涎三尺,不少人来滨海旅游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这些让他们梦绕魂牵的女骑警。

    洛水作为著名的旅游城市,在打造城市名片方面向来是不遗余力,这支女子骑警队,是洛水最香艳扑鼻的一张城市名片。

    平日里女骑警只在重大的庆典上偶尔露面,别说外地游客很难见得到,连本地人一年也看不见几次,故此每次女子骑警队的出现,都会引起围观。

    顾明的脸色突然一变,骑警队有一匹马引起了他的注意,在整齐的骑警队伍里,有一匹马的姿态非常别扭,步态、步幅都显得不协调,尾巴不停的甩来甩去,似乎这匹马很烦躁。

    顾明小时候在大凉山养过马,每次马帮送货的马队过来的时候,他都会殷勤的冲过去帮他们卸货刷洗马匹。现在,他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要出事了!

    突然,这匹马失去了控制,仰天一声长嘶,翻蹄亮掌从队伍里冲了出来,顺着大路狂奔,马背上的女警花死命的拉着缰绳,试图控制住它,可这匹雄峻的英国纯血马丝毫不理会,依然在马路上飞驰,而在不远处,一个美艳的少妇正在带着小女孩横穿马路,发狂的烈马风驰电掣的向她们高速冲了过去。事出仓促,其他的骑警楞了一下,等到反应过来,那匹惊马已经跑出了老远。

    周围人齐声发出惊呼,那个美艳的少妇则被吓傻了,抱起孩子就想跑,可是脚一软,高跟鞋脆弱的鞋跟应声而断,她摔倒在了斑马线上。

    小女孩吓的搂住少妇的腿哇哇直哭,少妇努力的想爬起来,手脚却已经软了,说什么也站不起来,她只有将女孩紧紧的搂在怀里,用自己的单薄的身体护住幼小的女儿。

    “快闪开!”

    “危险!”

    路边围观的人们,焦急的叫喊着。

    狂暴的烈马速度越来越快,尽管这些马匹因为年龄的原因,已经不能参加比赛,但毕竟是赛马出身,速度快的惊人,转瞬间就已经到了城管和小贩对峙的路段。

    吓傻的少妇依然将女孩死死揽在怀里,她本能的用试图用身体保护女儿,女骑士的脸色煞白,死命的拉住缰绳,可烈马不管不顾的向前冲,眼看一幕惨剧就要上演。

    顾明不及细想就从人堆里挤了过去。他跑起来的姿态很诡异,两只手几乎不摆动,但是速度惊人,他是斜刺里杀出的,当他跑到马路上的时候,那匹失控的骏马已经离他很近了!

    顾明的眼睛里没有恐惧,也没有兴奋,心底里连丝毫的涟漪都没有,当看见烈马要撞向那个可爱的小女孩的时候,他几乎是本能的冲了出去。

    距离很近,马背上女警花紧张到已经变形的脸孔都看的清清楚楚,顾明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做出了个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动作。

    螳臂当车!

    顾明张开自己的双臂,拦在了惊马和小女孩之间。

    “闪开!”

    女骑士的声音尖利的让人骨头发酸。

    女骑士的这一声简直就是魔音贯脑,周围的人群都能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她那种急切、焦虑、恐惧交织的复杂情绪。

    雄壮的西洋纯血马,奔跑起来肌肉带着音乐般的律动,一种力量和速度带来的极限美感。尽管已经退出了职业赛马,可是速度依然不可小觑。

    “快闪开!”

    女骑士在马背上声嘶力竭的叫着,双手不自觉的放开了马缰,在空中摆着,示意莫明避开。

    在女骑警喊话的瞬间,烈马已经冲到顾明的面前,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它没有直接撞上顾明,而是扬起碗大的前蹄,希律律一声暴叫腾空而起,仿佛面前不是个张开双臂的男人,而是障碍赛马中的横杆。

    离顾明不过三米远的地方,少妇看见惊马扬起的蹄子,马背上女骑警挥舞着的双臂,正前方则是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男人背影。马蹄高高跃起,超过了面前男人的头顶,她惊恐万状的闭上眼睛,同时将怀里的孩子抱的更紧了。

    “嘭”的一声巨响,然后是一声凄厉的哀鸣,少妇原本提在嗓子眼的心吓的飞到了半空中,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只见那匹雄壮无匹的英国纯血马已经躺在路边的隔离带里,灌木被撞的东倒西歪,而在不远处,一个穿着城管制服的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女骑警,骑警的手紧紧的攀着城管的脖子。

    和惊魂未定的妈妈不同,小女孩倒显得不是那么害怕,她还在用小手拍着美艳少妇的后背安慰她:“妈妈不怕,不怕!”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女子骑警队的警花们蜂拥过来,将顾明和他怀里抱着的女骑警围在当中。

    人群先是沉寂,过了片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惊恐万状的女骑警这才反应过来,她抬头一看,周围全是同事,她们正骑在高头大马上俯视自己。

    “安娜,你还好吧?”

    一个女骑警关切的问道。

    被人称为安娜的正是那个惊马的主人,她突然意识到自己结结实实的躺在一个男人怀抱里,那个人的左手揽住自己的脖子,右手则恰好放在自己的臀部,而自己的双手则紧紧环绕在这个男人的脖子上。

    自己像个藤蔓般缠在这个男人身上!这个姿势也确实太暧昧了!

    登时,安娜的脸由煞白变成火炭般的红,如果现在放上一块生面团,刹时就会有一片烤面包新鲜出炉。

    “你没事吧?”

    顾明平淡的问道。

    安娜点头道:“没事!”

    “没事还不下来?”

    顾明微笑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