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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大佛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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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抱佛脚一向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唐瑶的小脸憋的涨红,两只手臂伸展到了极限,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了,但是依然无法环抱金刚的粗腿,连最细的脚踝部位她都搂不住。两只手的指尖堪堪差了一寸多,但就是死活碰不到一起。

    高峰是洛水本地人,小时候经常到龙门石窟来玩,那个时候票价只有两毛钱,而且本地人基本上是不买票的,那个时候大佛没有被栏杆挡住,谁都可以和石佛亲密接触,不过那时候高枫年龄还小,手臂也短抱不住大佛的腿。等到高枫个子长大了,石佛又被挡住不许游客接近,高枫自己也从来没抱住过石佛的大腿。

    抱大腿这种喜闻乐见的事情,大家都非常有兴趣,高枫自然也不例外,好运气这个东西是每个人都想得到的。段刚的两条猿臂轻松的搂住了金刚的脚踝部位,他又试了试,小腿也能搂的住,他笑的只见牙不见眼。

    杨毅则勉强能抱住比较细的脚踝部位,也还算是不错,乐的眉眼开花。

    高枫看他们都抱住了大佛的腿,心中痒痒也跃跃欲试,试了试之后,他也能勉强搂住小腿,抱金刚的脚踝则是非常的轻松,自从在梦境中得到了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之后,高枫的身高窜了三厘米,肩膀比以前则宽了许多,现在脱掉外衣也是猿臂蜂腰,身材也是相当的养眼,丝毫不比自幼习武的段刚差。

    看到三个男人都能抱住石佛大腿,唯独自己搂不住,气的唐瑶嘟着嘴从佛爷脚下钻出来,气哼哼的下了石阶,自己打出租车走了。杨毅想要拦住他,被高枫用眼神制止。

    这妞本来就不怀好意,硬赖在“集古斋”就是为了腻味自己,逼自己把那把限量版的马丁d2卖给她。但是高枫是顺毛驴,吃软不吃硬,这一套对高枫没用,再说了,老爸高跃进也说的明明白白,他也不可能把吉他卖了换钱。

    高枫的老爸高跃进,一向是那种下定决心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家伙,这点高枫充分的遗传了老爹的基因。

    唐瑶跑的越远越好,有本事你直接买张机票跑回美国,那高枫是最开心的事情,不过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唐瑶老爸唐经天的近现代音乐博物馆也很快就要开业,她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回美国的。

    “高老大,你有没有觉得,这金刚脚底下踩的小鬼,下肢的比例显得很奇怪。”

    杨毅从来到龙门石窟就觉得这里有点不对劲儿。

    高枫笑道:“那是夜叉,不是什么小鬼儿!中国古人的绘画、雕塑一向是写意风格,不像欧洲的写实风格,所以局部夸张是常用的手法。”

    杨毅不以为然的摇头:“中国古代的写意绘画、雕塑,有些地方是很夸张,但是夸张的很美,而这个夜叉的下肢比例明显失调,而且是很突兀的丑,看着让人觉得很不对劲儿。”

    这么大的石窟,金刚法相高十五米,脚下踩的夜叉不足一米高,他的身体又是横躺着的,杨毅居然能注意到夜叉下肢比例失调,这货也太吹毛求疵了。

    高枫仔细观察,觉得杨毅说的确实有道理,臭美的人对细节往往苛求,也最容易发现别人不注意的微末之处。高枫自己也觉得被金刚踩在脚下的夜叉从臀部以下的部位,感觉和身体似乎是脱节的,好像是硬生生把另外一个人的下肢硬给安了上去。

    高枫走过去,随意的摸了摸夜叉崛起的屁股,突然觉得一股巨大的吸力,戴着手表的左手几乎被粘在了上面。高枫心中惊骇不已,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摆脱了这股强横无比的吸引力。

    高枫想了想,莫非手表是对石佛本身产生了感应?龙门的石佛,绝对是够得上国宝的文物了,但是再一想觉得不对,自己刚才抱金刚大腿的时候,手表却丝毫反应都没有。高枫再次试验,分别摸了摸最高大的卢舍那大佛以及旁边的阿难、迦叶,以及四大天王,都没有异相,手表甚至连断代的功能都没显示。

    高枫再次触碰了夜叉的下肢,左手再次感应到了强大无比的吸力,高枫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这个夜叉的身体里藏着极为珍贵的宝物?

    这不是不可能的,龙门石窟的主窟奉先寺,原本是武则天和唐高宗李治开凿的,当时是作为寺庙使用的,在唐朝的时候香火极盛,而古人建立寺庙,都会埋下经卷等宝物为佛像开光。著名的法门寺地宫,就埋藏了至高无上的佛家圣物……佛指舍利。

    奉先寺是唐高宗下旨开凿的,最大的卢舍那大佛又是武则天捐的钱修建的,这是最高等级的皇家寺庙了,埋藏宝物为庙宇开光,这显然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只可惜,再好的宝贝放进了龙门石窟里,高枫也只能是望而兴叹,难不成把佛像砸了取宝?这可是世界文化遗产啊,敢破坏这里的佛像,这罪过绝对够拉到洛水河滩被武警叔叔当靶子打,打成漏勺都算是轻的!

    别说现在国家文物保护法律已经健全了,就算是开国之初,盗了龙门帝后礼佛图的文物贩子岳彬,就直接给枪毙了。

    心痒难熬的高枫,一刻不停的离开了龙门景区,这里不能呆了,再多呆一会儿没准就忍不住抡起锤子砸佛像了。

    回去的路上,高枫的心一直被佛像里那个未知的宝贝牢牢的吸引,这次手表受到的吸力是空前的,远远超过了柴窑印盒和木活字印刷的《吉祥编制口和本续》要知道,那两件东西已经是国宝级的文物了,柴窑已经百年不遇了,而《吉祥编制口和本续》则是国家命令禁止拿出国展览的六十四件文物之一。

    什么东西,能比这两件国宝更珍贵?除非是成吉思汗的苏鲁锭,或者是努尔哈赤的翡翠扳指这种圣物,或者是传说中的所罗门王的戒指以及圣经中出现过的金约柜之类,这些已经不是文物了,而是圣物,每一件只要出世,都会引发全人类的抢夺,为了这些圣物发生的战争数不胜数,杀人盈野的血战是家常便饭。

    成吉思汗的黑苏鲁锭,曾经令整个蒙古草原杀的血雨腥风,博尔锦的家族为了保守这个秘密,宁可整个部族不入蒙古八旗,即便如此也难以避祸,从大清皇帝到日伪军,对喀尔喀蒙古部的骚扰从未断绝,几百年时间里喀尔喀蒙古人都没有过上一天的安生日子。

    意大利人为了寻常传说中的金约柜,两次攻打埃塞俄比亚,双方死伤数十万人,而那枚传说中能封印魔鬼的所罗门王的戒指,则令非洲的犹太雄狮海尔塞拉西皇帝付出了生命,叛军为了搜寻这枚戒指的下落,杀的埃塞俄比亚血流成河。西方的阿基努斯之矛,更是令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和法国拿破仑皇帝癫狂,整个欧洲大陆打的烽烟四起,数百年战火不熄。

    也许,让这些所谓的圣物长埋地下,才是人类的福祉,幸好高枫从梦境中获得的成吉思汗苏鲁锭和努尔哈赤翡翠扳指,已经变成了手表上两个时隐时现的光点,如果完好无损的放在家里,怕是高枫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眼睛了。即便高枫再警惕,哪怕高枫的武力值再高,哪怕高枫是刀枪不入的变形金刚,恐怕也无法抵御全世界的贪婪,这两件传说有神力的圣物,觊觎它们的力量绝对能把高枫碾成齑粉。

    高枫从梦境中带回来的圣物,会变成手表上的光点从此消失的无影无踪,并能赋予高枫神奇的力量,但是如果是从现实中获得的圣物,会不会依然完好?高枫没有这样的经验,他不能拿全家人的生命冒险。

    蓝色猛禽轰鸣着从龙门景区驶回“集古斋”车内的冷气开的很足,一扫外面的燥热,被烈日炙烤的几乎冒油的杨毅和段刚,舒服的半躺在座椅上睡觉。高枫正在开车,突然感觉后脊梁窜起一股凉意,汗毛突然竖立了起来。

    高枫紧张的透过后视镜观看,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象,身后依然是如梭的车流,四周也没有可疑车辆,但是这种被毒蛇盯上的感觉依然令他神经高度紧张。

    邪门了,这种感觉多次出现,即使是自己到燕京城祭奠大刀王五的时候,也曾经出现过好几次……那个瘦消佝偻的男子背影再次浮现在高枫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家伙是谁?为什么要对自己不利?

    高枫是个家庭观念极强的人,如果有一天敌人拿枪顶着父母或者是把炸弹绑在妻子儿女的身上,高枫绝对不介意立刻投降,不会有片刻的犹豫……比起自己亲人的安危,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

    但是此时潜藏在暗处的敌人,令高枫束手无策,他甚至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对付自己,对方的诉求是什么,想谈判都不知道找谁去谈。

    洛水南城的一栋公寓中,一个身材消瘦微微驼背的男子手里拎着两袋子的东西,脚步沉重的走上了楼梯。到了三楼他停住了脚步,警惕的东张西望看看身后无人,才敲响了沉重的防盗门。

    一个面黄肌瘦的女人开了门,男子换上笑容,对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摆弄变形金刚的小孩子道:“看看爸爸给你带什么了?”

    “什么?”

    小孩子头也不抬,依然在摆弄着变形金刚。

    男子温和的摸摸小孩子的脑袋:“等会儿在玩,先吃东西。爸爸买来了你最喜欢的汉堡和薯条,还有炸鸡腿。”

    小孩子听罢,兴高采烈的蹦了起来,抢过男子手中的袋子,抓起一只鸡腿就狼吞虎咽起来。

    女人皱眉道:“可不敢这么乱花钱,今后还得过日子了,咱们现在住别人家的房子,花别人的钱,已经够麻烦人家了!今天你妹妹张琪去哪里了?这到了饭点儿了,她还不回来!”

    男子的眉梢抽动了一下,勉强挤出笑容道:“没事儿,你们娘俩跟我遭罪这么多年,也该让你们过几天好日子了。今后我保证,一辈子让你们衣食无忧!张琪啊,这丫头肯定是在外面疯去了,她也不是小孩子了,你别管她管的这么紧!|”女人感激的道:“你哥哥的那个朋友,可真是好人啊!要不是他,咱们一家人现在还不知道要流落在哪里呢!”

    男子的嘴角再次抽搐了一下,苦涩的道:“好人?嗯,好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好人,那也绝对不会是金刚。这个曾经公然大白天在楼顶打飞机,做出如此惊世骇俗的举动的家伙,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人。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被洛水城著名的混混绰号“金刚”的家伙,从拆迁工地捡回来的张斌。他哥哥张帅当年曾经强拉林娇上摩托车,林娇苦苦呼救之后,被高枫搅局之后,张帅恼羞成怒打了高枫一顿,第二天还用拖鞋底抽高枫的脸,被暴怒的高枫用三菱刮刀捅成重伤。后来张帅被判处了死刑,张斌和妹妹就流落街头饥一顿饱一顿的混日子,直到前些日子被“金刚”给捡了回来。

    最初,张斌对金刚充满了感激之情,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事情不对头,金刚一再的怂恿他干掉高枫,为哥哥张帅报仇。张斌是个很胆小的人,他不想冒这个险,直到他发现自己家的周围不时有贼头贼脑的人四处窥探,孩子上学的校门口也有人神出鬼没,他才真的慌了。到了这个时候,金刚轻描淡写的告诉他,如果他不干的话,那他的老婆孩子恐怕就会遭遇车祸和其他的不测。

    张斌真的害怕了,金刚这种人既然说的出来,他就干的出来。自己烂命一条,连妻儿的一根头发都不如,何况,金刚答应,只要高枫被干掉,他就能拿到现在住的这栋房子的房产证和三十万现金,足够孩子今后上学的费用了。

    叮咚门外传来门铃声,张斌透过门镜看到了金刚那张生满横肉的脸,他打了个冷战,哆哆嗦嗦的打开了门。

    金刚穿着一件紧身的范思哲花衬衣,扣子几乎要被崩掉,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

    “兄弟,弟妹,都在啊?孩子吃鸡腿呢?小日子不错啊!”

    金刚走过去摸摸孩子的头发,张斌顿时打了个寒战,不由自主的将孩子护在身后。

    “张斌,你也真是的,人家是爱孩子摸摸怕什么?”

    女人瞪了张斌一眼,满脸堆笑的道:“大哥,没吃饭吧?在家里吃点?我弄几个菜,你们哥俩喝两杯?”

    金刚大大咧咧的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从包里取出一瓶茅台:“来,今天喝这个。”

    “你们哥俩慢慢聊着!”

    女子转身到了厨房准备饭菜,还顺手把孩子碾进了里屋:“回你自己屋里玩去!”

    金刚坐在沙发上,嘴角挑出一丝冷笑,斜着眼看张斌,张斌嘴唇哆嗦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过了半天,金刚才淡淡的道:“一家人挺幸福啊!我是真喜欢你这个儿子,越看越顺眼。”

    张斌的腿抖的像筛糠,嘴唇蠕动了半天,才哭丧着脸道:“大哥,这事儿真不怪我,在燕京的时候,我就准备下手了。可是这小子到了燕京城就不见了,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都没他的影子!不信,你问问你派出的弟兄,他们能作证!”

    金刚收了王芳的定金,不过他不打算亲自动手,所以想利用张斌干掉高枫。为了做的更加隐蔽,他打算趁高枫离开洛水去燕京的时候动手,没想到高枫走进了孔雀河大厦之后,就和一个女人坐车去了飞机场。更加邪门的事情发生了,高枫的名字不在任何一班航班的名单上,而且他也没有出机场,就这么平白的消失了。

    马仔们汇报的结果令金刚火冒三丈,难道高枫插了翅膀,不坐飞机就能飞了?这只能说明这些手下和张斌都是废物!

    当然,马仔和张斌做梦也没想到,高枫是和方雨薇一起走的,俩人坐了孔雀河集团的专机,当然名字不会出现在民航班机的名单之上。

    “张斌,高枫杀了你哥哥,这个仇我都记得,你就忘了?从燕京回来,你这又盯了他好几天了吧,就没有找到动手的机会?”

    张斌苦着脸道:“那个高枫,他坐的那辆车实在是太大了,我本来打算制造一场车祸,把他撞死,但是他坐的那个福特猛禽,恐怕把我撞死,他的车连漆皮都没撞下来!大哥,你再容我几天,我一定办的妥妥当当的。”

    金刚突然变了脸色,薅住张斌的脖领子,恶狠狠的道:“我能容你几天?人家能容我吗?我给你三天,只给你三天,如果三天之后我见不到高枫的尸体……哼哼,后果你晓得!”

    张斌连连点头,金刚放开手狞笑着道:“你那个妹妹长的不错,我手下的小兄弟都想给你当妹夫,我拦都拦不住!”

    “你把我妹妹怎么样了!”

    张斌脖子上的青筋蹦了起来,急切的道。

    “没事儿,她好着呢!我就请她到我郊外的别墅做个客!弟兄们也都规矩着呢,不过他们这些粗人规矩不了多久,如果三天之后,我还没见到高枫的尸体,那你可要多几十个妹夫了!”

    张斌吓的面无人色,颓然无力的蜷缩在沙发里,好像一条冬天街头奄奄一息的流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