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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惩罚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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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上的话题,我没有发言权。只是从外交的角度看,现在就是一个机会。”

    说到外交,显然没人比王学炽更有发言权。现在的王学炽不但是华夏外长,更是国际外交舞台上的大名人。如果不是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肯定会有人提名王学炽担任联合国秘书长。

    让王学炽出名的,正是两年前的那起事件。

    在冲突结束之前,王学炽出访联合国,在安理会上三次发起针对扶桑的提案,拿出了大量证明扶桑当局谋划引发冲突的证据。正是王学炽在联合国的积极活动,华夏占据了外交制高点,得到大部分国家的同情与支持。当时最主要的外交成果,就是迫使花旗在谴责扶桑决议的表决中投弃权票。从事后的角度来看,正是这份没有法理约束力的谴责决议,让扶桑当局认清局势,知道花旗未必会为扶桑赴汤蹈火,从而悬崖勒马,在最后关头宣布停火,没让冲突演变为战争。

    冲突结束后,王学炽全权负责跟扶桑进行停火谈判。

    在这场长达一年半的谈判中,王学炽一直站在前台。虽然后多决策与他无关,他只是执行人,但是他在谈判中表现出的大国气度,早已成为国际舆论界的重要话题。可以说,他的一言一行都展现出一个大国外长应有的风度与魄力,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正在崛起的华夏将势不可挡。

    当然,谈判的最终结果,以及在谈判期间发生的事情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

    在宣布停火后几个小时,宫本三郎去了皇宫,正式向天皇递交辞呈。随后,扶桑内阁总辞职,同时解散国会,提前举行大选。按照宫本三郎的推荐,天皇任命副相山口友雄为临时首相,组建看守内阁。当天稍晚一点,外界才获得消息,扶桑发生了一次未遂政变,发起政变的大正光一、及起支持者在首相府被全部歼灭。政变失败之后,大正光一的上级,防卫大臣小早田秀吉在官邸内吞枪自杀。不久之后,与小早田秀吉关系密切的复兴大臣村上雅智也自裁身亡。与此同时,参与过战争决策,并且态度积极的主战派内阁成员无一逃脱。在山口友雄获得天皇任命时,他身边的全是主和派。显然,这是宫本三郎做的最后一件事,也可以看成是留给山口友雄的政治遗产。在铲除了狂热的主战份子之后,山口友雄才能以积极态度跟华夏进行停火谈判。

    只是,有一个例外,即在花旗的外务大臣田中俊。

    因为宫本三郎已经宣布内阁总辞职,而是山口友雄的看守内阁成员名单中,并没有田中俊的名字,所以他不再是扶桑外务大臣。当天,田中俊就以遭受****为由,向花旗提出避难申请。几天后,扶桑看守内阁向花旗提出了引渡田中俊的请求,理由是田中俊参与了大正光一发动的政变,需要回国接受调查。花旗没有遵守与扶桑的引渡条约,反而提出扶桑当局的证据不足拒绝了引渡请求。接下来,扶桑当局就在花旗发起法律诉讼,要求花旗联邦当局按照两国签署的引渡条约交出田中俊。三个月后,在花旗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之前,田中俊逃离花旗。虽然扶桑当局立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通缉令,但是两年来,一直没有找到田中俊。

    当时,这事闹得沸沸扬扬,简直成了外交界的笑话。

    停火后的第三天,王学炽在花旗跟扶桑看守内阁的临时外务大臣藤森德康进行了第一次正式会晤。

    谈判,由此开始。

    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扶桑当局要不要为冲突承担责任,二是由冲突导致的损失由谁来承担,三是冲突区域的控制权与管辖权。

    显然,这三个问题没有一个能够轻松谈妥。

    在第一个问题上,扶桑当局承认导致冲突的“渔业纠纷”跟大正光一有关,也跟大正光一领导的防卫省情报厅有关,但是并不承认为扶桑领导人直接指使,坚称这只是大正光一的个人行为。因为大正光一已经死了,可以说是死无对证,而且华夏也拿不出大正光一受到扶桑领导人指使的证据,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华夏只能做出让步,即承认扶桑的说法,冲突为个人行为导致。

    可以说,这是让了一大步。

    按照国际法,扶桑需要承担责任,不过是民事责任,而不是由国家赔款。按照最后达成的协议,扶桑将赔偿华夏所有非战争损失,主要就是沉没的海警巡逻舰,以及按照华夏提出的标准为巡逻舰上伤亡官兵进行人生赔偿。一艘巡逻舰,一百多名官兵,赔偿金额还不到十亿华元。

    第二个问题,就是战争赔偿。

    显然,这不是十亿华元的小事了。

    按照华夏提供的资料,冲突期间,华夏遭受的直接损失高达六千亿华元。这里面,包括东海舰队的九艘大型战舰,海军航空兵的一架KJ200预警机、十三架J-11C战斗机、十二架J-10C战斗机与两架AG600水上飞机,空军的四架J-20A战斗机、十八架J-11B战斗机与十六架J-10B战斗机。如果把伤亡官兵的抚恤金、以及在战争中消耗的弹药等资源算上,华夏在这场冲突中遭受的损失超过一万亿华元。虽然扶桑遭受的损失更大,只是两支护卫群十五艘驱逐舰的造价就高达三千亿华元,但是做为这场冲突的制造者,扶桑是赔偿的一方,而不是被赔偿的一方。

    正是如此巨大的赔偿,让谈判变得极为艰难。

    华夏坚持要求扶桑进行赔偿,用王学炽外长的话来说。数十年前,在与扶桑恢复外交关系的时候,华夏领导人本着两国世代修好的美好愿望,放弃了扶桑的战争赔款,结果却事与愿违。如果不能让扶桑上下认识到发动战争要承担的责任,那么谁能保证几十年后,类似的事情不会再次发生?在冲突结束之后,要求扶桑提供赔偿,不只是华夏的权力,更是对好战者的惩罚。哪怕最终承受惩罚的是扶桑的平民,但是通过惩罚,至少能让每一个扶桑人在行使手里的权力,也就是选举权的时候能够做出慎重的决定,选出能够带领扶桑在和平发展道路上前进的领导人。

    最初的时候,扶桑当局坚决拒绝进行赔偿。理由也很简单,既然已经确认是由个人行为引发的冲突,那么扶桑当局所能承担的就只是民事责任,而且扶桑也愿意为华夏遭受的非军事损失提供赔偿。至于由冲突导致的损失,不在民事赔偿范围之内,而且双方在决策阶段都有责任,因此华夏没理由要求扶桑进行单方面赔偿。此外,双方都没有向对方宣战,冲突没有演变成为战争,所以不存在战争赔偿的说法。

    因为这个巨大的分歧,谈判数次终止。

    僵持了三个月,扶桑当局终于坚持不住了。

    很简单,随着大选开始,如果与华夏的停火谈判没有取得关键进展,山口友雄未必能够成为下一任首相。

    在扶桑做出了让步,表示愿意就赔偿进行谈判之后,华夏也做出了让步。

    以当时的情况,华夏当局也不希望等到扶桑新政府成立之后再进行谈判,毕竟山口友雄还算得上可以谈的对象。要是来一个不那么愿意谈判的首相,就算局势不会失去控制,谈判也会拖延下去,最后很有可能无果而终。如果由此导致与扶桑的关系没能正常化,那么遭受的损失就不是赔偿能弥补的了。

    在进行了几轮艰难的谈判之后,双方最终就赔偿达成协议。扶桑以民事赔偿为名,通过减免华夏企业与商品进入扶桑市场的关税,在未来二十年之内,向华夏支付总额不低于五千亿华元、不高于六千亿华元的赔款。做为对等条件,华夏将放弃战争赔偿要求,并且不得提出其他民事赔偿。

    这么做,显然是为了保全扶桑内阁的面子。

    要扶桑一次拿出几千亿华元,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事情,而分成二十年,那么每年赔偿的金额都不会太多。关键就是,扶桑是拿关税进行赔偿,不用直接支付赔款,至少能给国民一个交代。

    当时,在很多人看来,最麻烦的肯定是第三个问题。

    只是,双方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办法很简单,维持现状。

    在扶桑当局承诺全面停止在东海的军事行动后,华夏当局也做出保证,即不会改变现有局面,并且在正式签署停火协议之后的一周之内,撤走全部军事力量。

    虽然在最初的时候,王学炽坚持要把该问题一并进行谈判,但是在跟扶桑多次接触无果之后,赵耀国降低了要求,即只要扶桑保证不再向存在争议的地区派遣包括海警巡逻舰在内的防卫力量,相关纠纷就可以另外进行谈判。山口友雄做出了保证,也同时提出尽快就相关问题展开谈判。

    因为成功结束与华夏的冲突,所以在谈判期间举行的大选中,山口友雄获得了多数议员支持,成为扶桑首相。

    此后,双方正式签署了停火协议。

    在协议正式生效后的第七天,最后一批华夏军人撤离。在撤走前,他们拆掉了导航灯塔,还建造了一座纪念碑,以此纪念在战斗中牺牲的将士。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