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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真真假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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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蟾居的藏品可谓是五花八门只要是市面上能看得见的东西它都有,锈迹斑斑的青铜戈头,氤氲流转的宝珠,暗黄的画卷,细腻的陶瓷,无论是哪一种都让人捉摸不定,杨毅自学了很多古玩类的知识,但是如果不靠系统帮助,他看这里的东西都是真的。

    比如面前这个青花瓷碗,从其底款来看应该是明青花,明代青花瓷可以说发展到了极致,可惜也同时走向了衰落,其中以永乐与宣德年间最为出众。杨毅面前这个青花瓷碗造型质朴,宽口圆底,表面绘着淡雅的青花,若是不仔细看甚至会以为它是家里的汤碗。

    杨毅琢磨良久始终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最后还是系统提醒其底款用料不对,这如此高端的造假技术让杨毅叹为观止。“杨,你来看看这件汝窑细口瓶!”史蒂芬的语气中有说不出的兴奋,似乎真的发现好东西了。

    史蒂芬正撅着屁股对着一件长约二十厘米的细口淡蓝色花瓶使劲,瓶身细腻,布满细密的鳞片,瓶口呈淡淡的红色。这正是华夏宋代五大名窑中的汝窑,汝窑制品胎质细腻,俗称“香灰胎”。素面多,极少以花纹作装饰。造型端庄,釉色晶莹似玉。

    汝窑其釉色有天青、天蓝、粉青几种。尤以天青为贵,粉青为上,天蓝弥足珍贵,有“雨过天晴云***之称誉。史蒂芬所看上的这件天蓝色的汝窑瓷瓶正是天蓝色,如玉般温润淡雅,虽然没有花哨的图案,却让人耳目一新,如素雅的青莲,出淤泥而不染。

    其实并不单单瓶口泛红,整个瓶身都是如此,只是经过岁月的打磨,瓶口的红更加显眼而已。这可不是瑕疵,而是汝窑的一大特点,因胎土中含有微量的铜,这种赤色又叫铜骨。

    “杨!这一定是一件真品!你知道最贵的汝窑瓷器拍了多少钱吗?北宋汝窑天青釉葵花洗,整整拍了近九千万!”史蒂芬唾沫星子横飞,跟疯了一样,他现在已经认定了这件汝窑瓷瓶就是真的,估计金不还现在就是开价他都愿意买下来。

    “史蒂芬你冷静一下,这瓶子是假的,你用你的放大镜好好看看,首先这件汝窑瓷瓶的开片就不对,哪有直来直去的?再然后就是他的的釉色,真品汁水莹厚,有如堆脂,视如碧玉,而这件呢,虽然做的不错,但是你看这件,清澈透明,光亮如镜,甚至有些刺目耀眼,汝窑的水润已经不见了。”

    史蒂芬看了又看,最后咬牙狠道:“这老家伙肯定是在玩我们!他的店里全部都是假货,他只是在糊弄我们!”杨毅摇摇头说:“本来就是你神志不清醒,被骗了也是活该,今天人家金不还说的很对,我做的的确有些过了,不应该帮你这么多,那边还有点小玩意,虽然贵重,你随便挑一件就当交学费了。”

    杨毅所说的小玩意一共有三件,一件是个清代的鼻烟壶,另一件是个陶瓷笔洗,也是清代的,不过是清代早期的,其中最为珍贵的,也是杨毅最看好的,乃是一块古玉。

    这块古玉表面有一层薄薄的灰白色,似雾里看花,玉原本的通透已经看不到了,反而内部有些发红,像小孩子的脸蛋,这就是所谓的沁色。“沁”是指一种物质进入到另一种物质里面去的渗入和渗透现象,以物理现象为主。

    这块古玉雕琢成了一只貔貅,貔貅乃是招财进宝的神兽,又能辟邪,很受华夏人喜爱。这块貔貅古玉长约十厘米,宽约五厘米,厚约一厘米,算得上一件小型玉佩,应该是古代达官显贵佩戴在腰间的玉佩。

    为什么说这块古玉最为珍贵呢,原因就在这沁色上,这“孩儿面”沁色最起码要千年,乃是石灰沁,千年古玉!绝对是价值连城,只是古玉虽然经历了千年,它的来历被什么人佩戴过去不可考证,而且其体型较小,系统给的估计是四十七万。

    史蒂芬那些貔貅古玉很是犹豫,反而不断向一旁的白玉笔洗看去,那笔洗的材质只是最普通的汉白玉,说难听点跟大理石差不多。看着史蒂芬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杨毅也懒得解释,挥手道:“反正东西是你的,你喜欢哪个就拿哪个,我比较推荐这块古玉,你要是喜欢这笔洗,我也没意见。”

    “杨,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信不过你的眼力,只是我曾经买过一块战国古玉,沁色非常漂亮,只是后来经过化验才得知那是一块赝品,掺杂的材料甚至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伤害很大,我的一位老朋友告诫我尽量不要买古玉,造假的手段太高明,不易察觉。”

    杨毅点头表示理解,王小蕾却走过来问:“你说这块破玉有一千年了?!”杨毅耸耸肩说:“石灰沁的孩儿面最起码要一千年,看着块古玉的沁色,一千年只多不少。”

    金不还从开始就抱着茶壶在一旁看戏,不管杨毅他们查看哪一件他都面无表情,开始史蒂芬还抱着察言观色找出宝贝的心思,到中途就放弃了,老狐狸不愧是老江湖,喜怒不行于色。王小蕾思考了一会儿道:“这块古玉多少钱?”

    金不还比划着两根手指开口道:“八十八万,已经给你们打折了。”王小蕾尖声道:“这么丑的玉你敢要八十八万,你抢劫啊?!”金不还的脸色也不太好,三件真品都被找了出来他心情当然好不到哪去,冷着脸说:“就这个价你爱要不要!”

    王小蕾还要再说,杨毅小声劝道:“姐,你要是想要的话就卖了吧,这东西八十八万真的不算太贵,光是那一千年也值这个价,他可能真给咱们打折了。”王小蕾还是有些不甘心,不过已经在金蟾居耽误的时间够长了,她也不差这点钱,当场写了一张八十八万的支票。

    史蒂芬最终也选择了那件汉白玉笔洗,系统给的最低估价只有二十多万,估计他也是想开了,能找回大部分钱已经很幸运了。

    金不还的脸色终于好了,甚至还带着喜色,热情的招待众人去吃饭,因为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而他的镇店之宝还在,又做了一笔生意,心情当然好的不得了。

    “金先生,请问你所谓的镇店之宝真的有吗?”金不还高声道:“那还有假?老夫的可是一口唾沫一个钉的男子汉,我说有自然就有,只是杨小弟你的眼力还是不行啊,日后需要多多锻炼,哈哈哈!”金不还的得意劲就别提了,托着茶壶,哼着小曲往外走。

    王小蕾和付慧对金不还这种骗子很不感冒,所以早早就回宾馆睡了,只有杨毅和史蒂芬跟着金不还来到一家小饭馆。杨毅纯粹是好奇金不还所谓的镇店之宝是什么,而史蒂芬则是看中了金不还的资历,想要与他真正交朋友。

    不是什么大饭馆,就是一家水饺店,生意很红火,店主只有两口子,操着一口浓重的东北话。“淑芬给我下三斤猪肉大葱的水饺,再来点酱油!”店面不大,里面几乎做满了人,天南地北的口音层出不穷,时不时夹杂着爹娘老子的喝骂,却让人觉得亲切。

    没一会饺子就上桌了,杨毅和史蒂芬都没打算喝酒,金不还治好自斟自饮。“啊!”一口心满意足的酒气,吐呼出来,金不还眯着眼道:“每天来这喝杯老酒就是老夫一天的期望,都别看着,这儿的水饺很地道,薄皮大馅滋味足,算的上潘家园的老字号,这水饺店可是传了两代人了。”

    水饺的味道的确不错,杨毅一连吃了十几个,才开口:“金先生,不管是论年龄还是论资历您都比我大,我叫您一声金叔应该可以吧?”金不还斜着眼道:“这会儿知道叫叔了?刚刚不是还砸我招牌的吗?”杨毅露出尴尬的神色,不知怎么回答。

    金不还倒了一杯酒放在杨毅面前:“男子汉大丈夫,喝了这杯酒我就原谅你,要不然你还是叫我金不还好了。”毫无疑问,这酒必须喝,不喝就是不给面子。见杨毅喝的一滴不剩金不还才笑起来,说:“算你小子是个痛快人,这一张算揭过去了。”

    “谢谢金叔!不过您的镇店之宝到底是什么?不会被您藏起来了吧?”一听这个史蒂芬也竖起了耳朵。金不还得意道:“你小子的眼真是毒啊,我店里真正的好东西没几件,差点被你全找出来了,不过还是不行,我那宝贝你就是找不到!”

    杨毅左思右想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史蒂芬一拍桌子,惊声道:“你的茶壶!那个紫砂壶!哎呀!怎么就没想到呢!”金不还见史蒂芬懊悔的样子更加得意:“嘿嘿!还算你这个洋鬼子有点小聪明,杨毅小弟,你还是太年轻啊!咦?你这是什么表情?”

    杨毅扭扭捏捏,仿佛长了痔疮,一副大便不畅的样子。金不还戏谑说:“你该不会想说我那紫砂壶也是赝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