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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买车

作者:萌萌哒的狗贼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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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洪宁回头看,然后点头笑了笑,“元芳,是吗?那好吧。”

    这个元芳其实就是洪宁之前的同事小芳,她的全名叫骆元芳,洪宁两次拍mv她都在,主要是布置场景等等工作,而且洪宁前段时间制作专辑歌曲的时候她也经常来录音棚看望他们,有时候还给他们带点好吃的。

    她和洪宁早就非常熟悉了,现在也算是非常好的朋友了。

    洪宁最开始还真不知道她的全名,因为公司几乎所有人都叫她小芳,于是他也就跟着叫了,在知道她原来叫这个名字的时候,洪宁就习惯叫她“元芳”了,因为原来世界曾经有段时间流行说“元芳你怎么看”,所以他叫着“元芳”比“小芳”更顺口。

    “嘿嘿,我很能干吧,大明星你还不夸夸我?”元芳眨眨眼对着洪宁笑嘻嘻地道。

    她就是这样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长得也是一副娃娃脸,说话也有点娃娃音,非常讨人喜欢,所以公司以前还是有很多男的喜欢她的,不过好像最近她跟陈光已经好上了,陈光也就是那个总是满肚子怨念的愤青小陈。

    “嗯,那你很棒棒哦!”洪宁对她竖了竖大拇指道。

    ……

    又吃了一会儿,洪宁突然放下筷子,找到了骆元芳,跟她一起在包厢另一边的沙发坐下,“元芳,我有件事跟你商量一下……”

    “嗯?说吧,洪老板有什么事找我啊?”

    “你……会不会开车啊?”洪宁笑道。

    “开车?会啊,我高中毕业就考了驾照了啊,怎么了?”元芳一头雾水。

    “那……你想不想做我的助理……兼司机?”洪宁眉毛一挑,笑着说道。

    “啊?!”听到洪宁的这句话,骆元芳当即大叫一声,显然被吓到了,用两只手捂住了嘴,一副不敢相信的模样……

    “你……你是认真的?!”

    “当然,只要你愿意!”洪宁笑道。

    这个决定是洪宁刚才吃饭的时候突然想到的,元芳本来就是他的好朋友,而且她本就是公司做音乐发行方面的职员,至少在音乐这方面她也有专业素养,而且洪宁一早就知道她是一个工作非常认真负责的人。

    其实做他的助理要求也并不高,洪宁想找的就是一个会开车,然后能够帮他处理一些琐事,以及陪他参加各种活动的人。

    其实主要是……会开车。

    虽然他自己会开车,但是以后他要是忙起来了怎么可能到哪里去都自己开车呢,这根本不是他耍大牌。

    显然这些条件元芳已经全部满足了,然后又是这么好的朋友,所以他觉得对方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我当然愿意啦!哈哈哈!那以后你就真是我的老板了!太好了!”元芳激动地双手抓着洪宁的手臂晃来晃去。

    “嗯,那好吧,那就这么说定了。”洪宁点头,“对了,公司那边怎么办?”洪宁想到这个问题,皱了皱眉。

    “嗨!这有什么啊,我去辞职不就好了吗,我在那边又不是什么重要的职位,我今天辞职了他们明天就能招到人的,老板你放心吧!”元芳手一挥,拍了拍胸口非常豪气地道。

    “嗯,那就好。”洪宁笑着点点头,然后他摸了摸鼻子,“那个……你用不着叫我老板,就像以前叫名字就行了!”

    “那怎么行?!必须叫老板!你就是我的老板!”元芳摇摇头,对此她貌似还非常执着。

    “……那随便你吧。”洪宁无奈地翻了翻白眼。

    接着他又想了想道:“嗯……接下来几天就是准备专辑的发行工作,这些都是公司的人们管了,这几天没啥事,要不明天你就跟我去买车吧,我把老向也叫上,我打算买两辆,其中一辆就你们两个开,另一辆我自己开。”

    洪宁想的就是买一辆那种明星都喜欢开的房车,主要是工作跑通告的时候用,然后自己再买一辆车,想开了就开。

    “好啊,我没问题,我今晚上就回去辞职!”元芳的头跟小鸡啄米般地点着,她现在显然还没有从自己成了明星助理的激动中缓过来。

    ……

    第二天,大年初五。

    一大早,老向就开着车载着元芳来接洪宁去买车了。

    这是洪宁第一次买真的车,而不是玩具车,这不是废话吗,以前他就是一个穷吊丝,哪能买得起车这种东西啊。

    不过现在,买车对他来说就和以前买玩具车差不多了。

    他的第一张专辑和那三首歌的数字唱片销量都是百万级别的,而他的分成又是百分之五十以上,再加上自己之前为薛依琳写歌的那些钱,还有自己的小说挣的稿费,昨天晚上洪宁看了一下,现在他的银行存款是:

    20534100。

    别说买车了,他现在就可以在京城二环全款买房!

    不过洪宁并不想买房,他觉得现在住在程叔家里还真的挺好的,他们也让自己继续住,多好啊,自己又不用做饭,每天吃现成的就行了,顶多有时候洗个碗罢了,而且跟他们住一起他感觉很开心。

    所以至少暂时他是没有要买房的打算的。

    “走吧。”洪宁拉开车门上车,对他们笑了笑,然后对老向说道。

    ……

    晚上,洪宁一个人开着一辆黑色奥迪A9就回到了程叔他们的小区,把车子开进了停车场里。

    这辆车加上保险和购置税啥的乱七八糟的一共两百来万,因为当时那家4S店的销售经理火眼金睛地把戴着口罩的他给认出来了,对方刚好也喜欢他的歌,所以还给他便宜了一些,不过其实也就去了个零头罢了。

    这辆车就是他给自己买的,他以前就挺喜欢奥迪这个牌子,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就是觉得那四个圆圈连在一起的标志看上去比较霸气吧……他觉得比奔驰宝马路虎的标志都要好看,而且他的死党陈陆也是买的这款车。

    他对于汽车确实没有太大的喜好,也从来没有花时间去研究过,当然主要也是因为他以前买不起,研究再多也没卵用,反正他觉得车子只要能开,然后坐着舒服就行了,也没有太多的要求。

    至于另一辆工作用的车,洪宁则是买了一辆奔驰的斯宾特系列的房车,同样也是两百多万,也算是房车中比较好的了,上面有液晶电视,有微波炉,有冰箱,有卫生间,车的尾部有张大床,反正他想要的基本上都有了。

    房车的钥匙交给了元芳和老向,他们一人一把,虽然名义上元芳现在是他的助理兼司机,但是毕竟人家是女孩子,有时候老向开一下也是可以的,他本人也是同意了的。

    买了这两辆车后,现在洪宁的账户上的余额:

    15032000。

    不到一天时间花出去五百万,这在以前是洪宁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这是必要的开支,而且这点钱还真不算啥,倒不是说他现在还有一千多万,主要是他现在如果要论赚钱的能力,可以说是无限的!

    只要他愿意,疯狂写歌卖给别人,赚多少个亿还不是轻轻松松?实际上自从他为薛依琳写的歌火了之后就经常有人找他约歌了,其中还有一线歌手,但是洪宁一个也没有答应,他不可能单纯为了钱去给别人写歌的。

    把车停在了停车场,刚从车上下来,洪宁就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是老向发过来的:

    “你的新专辑发行时间确定在了三天后,也就是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