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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失踪的张经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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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瑟·柯南·道尔曾说过,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蒋涵哲很喜欢这句话,也同样坚信这句话。只是面对不见的张经理,他想改动一下:不论你藏到天涯海角,只要你在,就有线索,哪怕你去月球,只要我想,我一定千方百计找到你。

    蒋涵哲觉得视频就是整个事情的突破点,只要深究未录制的视频,并把矛盾的地方解开,所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未录制的视频是因为员工工作失误造成,而发生的时段正好又是张经理再次进入宝丽晶的时候,这期间长达两个小时,而且特别巧合,这不禁让人猜想,这是真的碰巧,还是精心而为。

    换个更大胆的假设,如果张经理就是在这个时间段被人杀害,不管行凶人是蓄谋已久还是临时起心,结束一个人生命的时长足矣,犯罪人利用这段时间杀人,并运尸,可谓神不知鬼不觉。

    大家为此事忙了一天,简梦瑶让同事都先回家。而自己像蒋涵哲一样,对此案仍放心不下。他俩都有股子轴劲,做不到让自己满意,做不出一些成果,就绝不收手。两人最终决定,把现有的资料再捋一边,看能否发现其它端倪,并交换意见,看能否冲撞出其它新的突破点。

    关于张经理的失踪,在两人看来,最坏的与最接近实际情况的就是他已经遇害,而且可以判定为他杀。如果是自杀,他没有必要在宝丽晶潜伏这么长时间,而且他已经掌握了猎狗一定的犯罪证据,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他为什么要选择自杀,他应该比一般人有更强的求生欲望,生还有转机,还有为妹妹亲手报仇的可能,死等的也许只剩下运气,能被发现可能还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如果不被发现,即便死人在能说话,又有何用,你身上所托付的别人的恩怨早晚还是会带进土里,自杀与他来说,该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如果他只是想躲起来,钱从哪来,银行卡没有任何交易记录,这么长时间,他如何吃、如何住,更何况城市的交通系统又不是摆设,宝丽晶没有他的走出记录,难道其他地方就拍不到了吗?一个人怎么能这么熟悉这座城市的全部摄像头,做到全部躲开,这不可能。

    而侦查学中,对杀人案的侦破,在确定死亡性质后,可依据案情继而分析杀人时间、地点、手段、过程、关系及动机,并分析犯罪行为人的个性特征与行凶人数。面对眼下的情况,一无具体的行凶现场,二无被害人的尸体,一切全凭推测,面临这种窘境,模拟案发现场有时也能成为破案的重要方法与手段。

    蒋涵哲虽然不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专家,不能用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罪犯进行心理画像,但有一条是行的通的,那就是把自己当成罪犯,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我是他,要杀人我会有怎样的动机,我要怎么计划,选择什么样的作案工具,杀完人后又怎么抛尸......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想法各有不同,但总有相似,就像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但相似的未必在少数。蒋涵哲想听听简梦瑶的:“如果你是凶手,你会怎么做?”

    简梦瑶想了良久:“如果我是一名罪犯,一名女罪犯,我要杀张经理,应该是为情,而且要早做预谋。地方的选择我会更注重隐蔽性,而不是宝丽晶这样的公众场所。如果非在宝丽晶动手,那说明我有必杀他的绝对条件,首先,我会控制被害人一段时间,去破坏视频系统,以便给自己创造不在场的证明,然后返回再去行凶。最后处理现场,将尸体运出。从自身条件来讲,就我一个人进行运尸,这是一个极度耗体力的活儿,我根本完成不了。宝丽晶有两部电梯,两部电梯都直接通往一楼大厅,在一层,更有前台服务人员,我这么明目张胆的下去,等同于自投罗网。别看还有两个楼梯,可张经理的办公室在六层,我选择从楼梯下来,不是我傻,就是我杀人时没带脑子。除非我有同伙,我们能一起运尸,并且有车辆就停放在宝丽晶附近,而且没有摄像监控的地方。最后我不会那么快离开宝丽晶,凌晨以后,道路上车辆本来就少,那时抛尸,警察随后就会根据时间,及时间范围内可疑车辆进行排查,很快就会暴露。我会选车辆多的时候出发,最合适的时间就是宝丽晶前面的停车场开始有往来车辆时,这样更易于隐藏,可风险也随之加大;还有抛尸即便选择了隐蔽性很好的地方,但白天去抛尸,这种心理素质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听你的意思,似乎心里已经有些结论了。”

    “我认为宝丽晶绝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此话怎讲?”

    “刚才的假设是基于张经理是在宝丽晶被害而假想的,但过程之中并不明智,反而让我觉得更易暴露。假设将尸体放在后备箱中,一直等到几个小时候,这样做,换做是我做不到,让我白天去抛尸,我更做不到。”

    “你做不到,也许罪犯能做到,人都杀了,后面又有什么好怕的。”

    “你觉得第一案发现场就是宝丽晶?”

    “没错,而且第一案发现场很可能就是张经理的办公室。”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觉得这次杀人,根本没有预谋,就是临时为之,而杀人动机就是张经理手上的证据。这个人对宝丽晶非常熟悉,这里哪有摄像头,没有摄像头全都了如指掌。他是一名男性,把被害人背下楼完全可行,然后将尸体放进后备箱,等到合适的时机开车离开,然后抛尸,选择白天,更说明此人的心理素质高,反侦察能力也很强,他做的方向,正好是警察所通常去想的,如果避开,危险中求安全,反而更容易达成最终的目的。”

    “如果这样,我们要分析一个时段那附近车辆的所有行车记录,才能有所收货,可这样的工作量具大,而且还没有真正杀人立案,让组员去一一排查,没有可能,只能我们自己。”

    “这项工作我来做吧。”蒋涵哲让简梦瑶先回家,简梦瑶并没同意,决定和他一同奋战,他俩一同盯着视频,一一遍遍的看,从事发当天一直到现在。但怎么看,都没有任何发现,他俩不知不觉在办公室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

    当轮班人员走进办公室,两人才从睡梦中醒来。正在同事调侃的时候,办公室里走进一名女子,这名女子蒋涵哲认识,她就是醉海棠。

    蒋涵哲醒了大半,跑过去:“你为什么会来这里,你是要告诉夜来香在哪。”

    醉海棠两眼无神,根本没有理蒋涵哲的心思,她走到简梦瑶的身边,说:“我要自首。”

    简梦瑶:“你犯了什么罪?”

    醉海棠:“杀人。”

    简梦瑶:“谁?”

    醉海棠:“张经理!”

    简梦瑶和蒋涵哲:“谁?是宝丽晶的吗?”

    醉海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