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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佰陆拾贰章 女中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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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叶黛暮最喜欢这种快意恩仇的故事了。最重要的是不用过脑子。这两天做事情,做得脑仁疼。

    “这个故事首先得从山名说起。此山本命落霞峰,因在山顶欣赏晚霞瑰丽得名。为何会改名为霞光山呢?那是因为山上曾有过一座尼姑堂,名为霞光寺。”谢璇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柄扇子,和看板,整一个正经的说书人模样。

    叶黛暮忍笑。“那为什么会改名呀?明显前一个好听多了。总不至于是为了突出霞光寺才这么改名的吧?”

    “聪明。霞光寺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寺庙,也没有一位能叫人瞩目的大能在挂单。只是这庙里的师父们人挺好的,在饥荒的年代收养了一大批流浪的孤儿,当然只限于女性。”谢璇挑眉示意叶黛暮。世界上没有免费的书可听。

    她偷笑着喂了他几粒核桃仁。“好啦,快说。”

    “除了想救济孩童,也是想从中找人继承寺庙的衣钵。有一个孩子特别聪明,主持十分地欣赏她,打算收作入室弟子。那孩子也可怜,家中三个弟弟,饥荒年代不够粮食,父母为了弟弟们活命就把她扔在了深山里。那个时候少一口嘴吃饭也是好的。她差点就被野狼吃了,主持把她捡了回去。”

    “然后呢?”叶黛暮兴奋地问。

    “女孩对主持心存感激,打算要一辈子给主持当牛做马,结果被收为入室弟子,更是感激涕零。她兢兢业业地学习,等待将来有一天能够将寺庙发扬光大。然而,那一天永远也到不了。”故事的转折,大概都是从主人公下定决心开始的,一旦他有什么崇高的目标,命运就会毫不留情地施展打击。

    “因为饥荒导致了民变,百姓找不到吃的,落草为寇的人便多了。其中便有那种将心思打到寺庙里的。霞光寺便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寺中的师太都被杀死或是被掳走了。只几个孩子被藏在水缸里躲了过去。这个女孩子便是其中之一。”谢璇说的有些口渴。叶黛暮见他无意识地舔舐自己的嘴唇,一边给他递上水,一边感叹美色撩人啊。

    “后来她们便自己做了土匪,杀了那些坏人?”故事进行到这里,叶黛暮也能猜出之后的结局了。只是一个故事了解了,那些被痛苦和仇恨包围的女子们的一生却还没有。杀人之后的快意和欣慰都及不上此生再也不能踏入寺庙的遗憾。她们本该是香台之前虔诚的信徒。一辈子不喝酒吃肉,甚至是不嫁人都可以,吾心安处即是毕生所求。

    可是因为自己的仇恨杀死过敌人,这样沾血的双手怎么可以再次拿起香烛和供果,哪怕是想起,都像是罪过。从此这山再也无霞光寺。只是若是如此,便是一个自怨自艾的愚蠢的故事了。拿敌人的恶毒惩罚自己的良心。敢做土匪,敢拿刀杀人,敢冲破这世界所规定的不可能的女子,怎么会如此愚蠢?

    她们选择过与普通女子完全不同的人生,叫女子们羡慕,也叫男人们厌恶。这个时代哪怕是女皇坐镇天下,也不能阻止男人们趾高气扬,以为自己高人一等。所谓的平等,从来也没有存在过。既然已经不被世俗理解,她们便干脆抛弃了一切世俗的困扰,快意恩仇,洒脱不羁。

    她们做了土匪,却依然心存善念,不杀百姓,只杀恶人。若是有富足便去救济百姓,不会霸占百姓的财产,也不会恶意伤人。她们比山下的府衙更叫百姓信赖。最后她们虽是土匪,却被百姓们称为“活菩萨”。

    这个故事荡气回肠,叫叶黛暮心动不已。她向往这样潇洒的存在,只是她是做不到了。她的一生都将被困在这个皇宫里,做一个身份高贵的囚徒。

    “维桢,想骑马吗?”谢璇望着她迷惘的表情,笑着问。

    “想。”叶黛暮想在马上飞驰,虽然她自己做不到,但是可以让幼安带她,在风里驰骋。狂风带着温热的气息从耳边呼啸而过,景致快速地在眼前滑过,她觉得自己在飞。快活得忘记了自己是谁,直到下马。

    叶黛暮下了马,对谢璇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去说服她,站在我这边。我需要这样的人。”

    “这倒是不错。在女阁之后,再多一支女军也不错。”谢璇笑眯眯地说。

    “女阁?是什么?”叶黛暮自己完全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这个名词竟然出现在了宫中。以卢淑慎带头的长生殿的侍女们因为总是参与叶黛暮的决策,半夜的女子茶话会居然被宫里的人偷偷起了个名字——女阁。这个名字似乎显示了她们能与内阁的权利相抗衡一般。“厉害了。我都没想过。这个不错。找淑慎来拟个章程,反正是我们私下来说的。就是他们想找茬也难吧。”

    “不过,这样一位威武的女将军,我要怎么说服她呢?”叶黛暮皱着眉头,一不小心啃起了手指。这个动作简直是解压神器。

    谢璇无奈,拔掉她的手指,递给她一块奶糖。“吃这个吧。要是把手指啃坏了,就更不好看了。”

    “说谁不好看!”叶黛暮把奶糖塞进嘴里,踮起脚,狠狠地揪住谢璇的耳朵。“说谁不好看,你说!”

    “说我,说我。你最好看,最好看,行了吧。怎么最近越来越像泼妇了?”谢璇说到最后,声音都低了下去。明明是抱怨的语气,嘴角却带着浓得化不掉的笑意。

    叶黛暮没听到最后一句,只是看他一笑,便什么情绪都忘了。含着奶糖亲了亲他的嘴角。“幼安,最好看。我喜欢幼安这么好看。”

    “如果,有一天我变老,变丑了呢?”谢璇有些不安。他当然明白自己外貌对于人类的诱惑力,叶黛暮最先喜欢上的是这张脸,他毫不怀疑。开始的时候不过是在内心嘲讽她是肤浅的女人其中之一;当他爱上她时便是庆幸自己的外貌足够俊俏到吸引她的注意;但是现在,反而患得患失起来。

    若是有一天,他失去这天然的优势,她还会爱他吗?

    但是男人终究是与女人不同。他不爱她时,绝不会理她分毫,哪怕是做戏;他爱她时,哪怕她厌恶憎恶,他也绝不会放手让她离去。

    你只能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