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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1章 该来的,总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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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1章 该来的,总会来的

    楚云汐失踪的这些年,楚小河的所作所为江小菲也不是没有听说过。

    “不会吧?云汐,要是他找你,你千万不能去啊,谁知道他会弄出什么动静来,万一又伤着你呢?”江小菲好心好意地劝楚云汐,“这种人,咱们招惹不起就只能躲了。”

    “放心吧,菲姐,我会处理好的。”

    “你……你不怕啊?”

    “怕,但是怕有什么用?该来的,总会来的。”

    楚云汐简直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当楚小河看到铺天盖地的关于她复出的消息时,必定会出现。

    江小菲是真的担心她,不过,江小菲又觉得如今楚云汐也算是翻身了,有叶春文和墨念琛做靠山,楚小河应该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对楚云汐做什么的。

    她长叹一声,不禁跟楚云汐感叹:“云汐啊,长得好看真是危险啊,幸亏我姿色一般,从来没有你这种烦恼。”

    楚云汐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江小菲也到了恋爱结婚的年纪了,然而感情方面迟迟没有什么发展。

    这两年来,江小菲也在朋友的介绍下去见过几个男人,人家不是嫌江小菲工作太忙薪水太低,就是嫌江小菲来自小城市家里还有很重的负担,所以直到现在江小菲都没能找到合适的对象,直接变成剩女了。

    关于江小菲的婚事,她一家子很急,弄得原本不急的江小菲也跟着急了起来,现在颇有点看见优质男人就恨不能扑上去的心情。

    “菲姐,你现在换了工作给我做助理了,跟你家人说了没?”

    “说啦!”

    “那他们不是又要开始算计你能赚多少薪水了?”

    “是啊!不过,我这次精了,我告诉他们说跳槽以后只是涨了一点,也就多千把块钱而已,我可没那么笨,说得多了以后什么都指望我一个人全掏了。”

    说起这糟心的一家子,江小菲已经是吐槽无力了,也懒得多说了。

    反正楚云汐都懂的,楚云汐回来之后去她租住的房子那看了,两年来她已经被家里榨得几乎无存款,连买套像样的护肤皮像样的大衣都得咬着牙省了又省,真可谓是惨不忍睹。

    不过,这样拮据的日子很快就会过去了。

    现在她跟着楚云汐混,楚云汐自然不会亏待她的,不仅给她不错的薪水,还送了她许多购物卡什么的帮她改善生活。

    江小菲如此有觉悟,楚云汐很替她开心:“菲姐,好好干,年底分红多拿点,这样你就能多存点钱了。”

    “跟着你,我很快就能存钱啦!反正我的开销也能很快降下来,天天跟着你蹭吃蹭喝蹭用嘛!”

    江小菲喜滋滋说着,拉开背包掏出了一支护手霜来。

    她给楚云汐挤了一坨,自己也挤了一坨。

    这护手霜还是楚云汐新接的代言品牌送的试用礼盒,楚云汐用不了那么多,还不是要跟她分?

    所以了,江小菲觉得自己简直是拥抱新生了,连护手霜都能蹭到,就别说别的了。

    楚云汐两只手搓了搓,淡淡的果香让她心情愉快。

    她多的能力没有,只能尽力照顾身边的人了。

    *

    楚云汐归来,阵仗很大。

    连墨念琛公司的员工都知道了,就别说是墨家人了。

    墨世琪在手机推送的新闻上看到了消息,她去找林雅诗时恰逢碰见接到秘书电话的墨建军,这下可好,一家人合计来合计去,都觉得这一次他们不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再阻止楚云汐了。

    周末墨念琛不上班,便提前一天来了电话说第二日会带楚云汐上门。

    所谓上门,怎么可能只是简单的拜访而已?

    墨念琛这分明是要以女朋友的身份带她进门谈婚事,并且要他们接纳楚云汐。

    事已至此,墨建军只能接受了,毕竟当初是他自己主动告诉墨念琛说如果能找到楚云汐就同意他们结婚的,全家人也都同意了。

    既然如此,墨建军便让林雅诗出去逛街,买点什么当作给未来儿媳妇的见面礼。

    林雅诗一百个不情愿,但她也实在不想看到墨念琛继续颓废的样子了,只好答应下来。

    她和程凤兰有些日子不见了,便约了程凤兰一起去逛街。

    她们一起去了闹市区一家生意不错的金店。

    这家金店是香港过来的品牌,款式都比较新颖,做工也很精细,既然是送给未来儿媳妇的,林雅诗便打算挑点看起来不错的礼物。

    楚云汐人好看,皮肤亦是白皙,若是佩戴黄金首饰也会很好看。

    换句话说,就算楚云汐不戴,长辈们送黄金首饰还是可以的。

    林雅诗坐在明亮的柜台前,看着玻璃展柜中那些金灿灿的首饰只觉得眼花,程凤兰热心的帮她挑选,还以为是林雅诗想买首饰。

    她们二人一个穿皮草,一个穿羊绒,程凤兰又是演员出身,导购小姐们一看她们就知道购买能力强,热心极了,专挑重的大的给她们。

    “雅诗啊,你最近都没叫我出来逛街,我还正琢磨着这两天找你呢,真是心有灵犀啊。”程凤兰拿起一只沉甸甸的金镯子就往林雅诗的手上套,一边说:“你这个人平日里也素雅惯了,怎么,还想着老来俏了啊?这把年纪要开始戴首饰了?”

    林雅诗还真是一如程凤兰所说素雅得很,除了墨念琛给她买的那条项链,她基本很少戴什么。

    她不是没有首饰,结婚纪念日什么的墨建军都记得的,会给她置办整套整套的首饰,什么宝石的翡翠的珍珠的,五花八门,但她没有佩戴这些的习惯,她基本都不会去戴,除非陪着墨建军参加什么重要场合需要配首饰。

    这样的她,自然不可能戴什么沉甸甸的金镯子了。

    她叹一口气,扬起手左看右看挑剔着这个大金镯子的花纹,跟程凤兰抱怨了起来:“哎,不是我戴,准备送人的,我哪会去买这种东西啊。”

    “哟,谁啊?送人的,那买小点的好了。”程凤兰立即又从导购小姐摆在柜台上的一堆镯子里挑了一个秀气许多的出来。

    “能有谁啊,未来儿媳妇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