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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人来路渐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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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来人了。”一个尖嘴猴腮的人指着下面道。

    一个少女默默地站在石头上,往下面眺望着,此处是一座高山,从她这个角度看一下去,底下是一片苍茫的景色,不要说这座山,就是这片石头,也衬托得少女的身型非常的娇小。

    她扎着麻花辫,十成十的少女,身量娇小纤细,大约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穿着一身粉嫩嫩的衣裳,一双眼睛极大,深深的双眼皮,因为这眼睛,使得她的容貌在清纯之中,又夹杂着一丝丝妩媚,看着格外的诱惑。

    就是这样一个小女孩,偏偏手中还拿着一把巨大的斧头,那把斧头大约和她个子一样高,除了光滑的柄杆是木色的,斧头本身是幽幽的蓝色,刃处呈现出月牙的形状,因此得名月牙斧。

    斧头本身是杀伤力很大,而且又比较粗暴的兵器,由这样一个娇小的少女拿着,单单是看着就十分具有视觉冲击效果,让人忍不住斥一句,哪家的小孩子乱拿斧头玩儿?

    可是少女的神态很镇定,她的目力很好,能够在下面那些杂草丛生的路上,分辨出来一个黑点儿。而且那个黑点还在迅速的移动之中,朝着山上一步一步地来着,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便能够看出来是人体的轮廓了。

    “来了。”少女将斧头收在身后,一脸的兴奋之色,“今个儿姑奶奶就要干他一票大的!”

    “对。”有几个汉子已经摩拳擦掌起来,他们的身上穿的是葛布衣衫,彰显着他们的身份。而这衣衫也已经有些破旧了。“叶游风的身上,必然带着不少钱。”

    “就算是没钱,”一人道,“直接把他送去官府,也能得到许多赏银。”

    “那可不成。”又有一个中年男人道,他很瘦,瘦到那衣服底下,似乎只剩下一具骷髅架子了,“我黑风山有黑风山的规矩,抢劫可以,和官府合作,那是万万不成的。”

    他身上虽然也穿着一身葛布衣衫,却理得十分平整,还戴了一顶文士的帽子,说起话来也是文绉绉的,和旁边那些壮汉是不同的。

    “就是,二狗你在撒啥疯?”另外一个汉子道,“二当家说的对,官府将我们害得如此惨,怎可与他们合作?”

    他们虽然在这里落草为寇,却也有自己的原则,官府害得他们如此,万不可与他们合作。

    被叫做二狗子的人,看起来年纪还不大,一脸的憨厚相,挠了脑自己的后脑勺,“这不是急了吗,附近已经有好几个庄子得了瘟疫,收成又不好,最近已经有很少有商队从咱们这里经过了。山上几百口子弟兄,哪个不要吃饭?”

    在他眼里,大当家和二当家的对那些过往的商队手下留情,没有劫走他们全部的货物,可是到后来还要被他们反咬一口,心里也有些恼怒。他不是在黑风山长大,也不大爱接受啥原则之类的东西。

    “二当家的,”小六子吞吞吐吐地道,“听说那人已经突破为灵武境了,这是不是太危险了……”

    少女把斧头往下一顿,“无妨,如果他敢反抗,就叫他尝尝姑奶奶手中的这把月牙斧。”

    这话说得好不狂妄,可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出来说话,反而是略带同情的偏过了头,那位叶家兄弟,只能怪你运气太不好了。谁不知道黑风山真正当家做主的,就是眼前的这位少女,也是黑风山的大当家。

    少女名叫曲酒酒。

    说话的期间,那人已经走到近处来了,曲酒酒一拍二当家的肩膀,将这位虽然生的高大,却瘦的没有几斤肉的男人给拍的踉跄了两下,二当家的苦笑一声,却转头对一人道:“三当家的,你带着二狗他们几个回山,小六子留在这里接应,劫叶游风这种事,我和大当家的去就成。”

    二狗虽然耿直,打起架来也是狠角色,可惜性格太急躁,小六子瘦瘦巴巴的,却难得的机灵,很适合留下来随机应变。程昱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劫了叶游风,咱们就有钱了,你们回去整治两桌菜,把吴二婶的鸡都杀了吧,大家伙好久都没开荤了。”

    听到程昱这么说,二狗的眼睛也红了:“那鸡吴二婶都养了许久了,能同意吗?”

    “这也是为了兄弟们着想啊。”程昱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其实他才只有三十来岁,只是蓄了长须才显得年纪大一些,“等咱们拿了钱,就去隔壁镇上整点过冬的口粮,再给吴二婶买点儿小鸡仔。”

    “好。”二狗也不矫情。带着其他人就回去了。小六子一个人留在这里,看着黑风山上大当家的和二当家的。

    人人都说黑风山上来了一位当家的,从此黑风山从众多土匪窝中崛起,可是谁也不曾知道,这说得一位当家的,其实是两位。

    曲酒酒是绝对战斗力,别看她如今才十三岁,却已经达到了灵武境,程昱曾经说过,此女生而为灵武,天生的练武料子,其他人习武多年,也不一定能够进入到灵武境,可曲酒酒年纪八岁的时候,就能够体会到天地之规则。

    她是官家出身,父亲是监察御史,母亲是大家闺秀,可惜了好根骨,却一直都不被发掘。御史不是个容易的差事,七年前的冬天,曲酒酒的父亲曲千秋得罪了某位上头的人物,被贬官不说,去赴任的途中还惨遭奸人暗算,父母都死在贼人的手下了。

    偏就在刀要落到曲酒酒的身上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斧头,自个儿进了曲酒酒的手里。重逾百斤的月牙斧,在她的手上轻若鸿毛,牵引着她反击。

    不到七岁的女童,第一次杀人。

    后来流落到了黑风山,才被收留,一路长到这么大。

    程昱满意地看着曲酒酒,他是路过黑风山的时候,算到这里会有大气运,才留在了这里。多年来,黑风山才能够安然无恙的存在到现在,不像其他地方的几个山头,落得个被围剿的下场。

    实际上他才是黑风山强大的真正原因,让黑风山的低调而又稳固地扎根在这片土地,而且口碑还不错。

    但是他一点都不在乎黑风山。

    他只在乎曲酒酒。

    和此女相比,外界那些所谓的天才,都算个狗屁!

    “先生。”曲酒酒得意地挥舞了一下自个儿的月牙斧,“先生”两个字,是程昱让她叫的,其实少女似懂非懂,“我这就去会一会那个叶游风。”

    她这么一说,又有点儿少女活泼浪漫的味道了,程昱摇摇头,可能是在这土匪山上呆久了,少女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些许的匪气,自己平日里教她的,竟是都不往心里去。

    算啦,程昱叹了一口气,反正时候还早,以后慢慢教也是没关系的。他的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来:“叶游风刚进入灵武境,却也不可小觑,他所使得外家功夫刚猛霸道,你只需要正面战斗就行了。”

    论起刚猛霸道,能和月牙斧比?而且少女虽然心性单纯,于“武”之一途,着实是一把好手,程昱才不担心她。

    “好嘞。”曲酒酒欢快地应了一句,就拉过自己的座驾——一头小毛驴,朝着山下而去。

    越来越近了,少女眯起眼睛,看着不远处的清瘦青年,身上陡然释放出一股气势,也记得先生的教导,月牙斧一挥,率先出手!

    但是那瘦高青年楞楞地,什么动作都没有,仿佛是没有武功都没有一般,只看到一只小毛驴载着一个少女过来,少女的手上还拿着一把斧头,而斧头正朝着自己的脖子而来,吓得后退一步,却不妨后面有块石头,将他绊倒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儿,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曲酒酒也愣住了,两条细细的眉毛蹙起来,心里忍不住开始纠结,这是叶游风?怎么看着,那么怂呢?

    而青年从地上爬起来,面对着曲酒酒,不对,当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就不该称之为青年了。他的身材颀长,然而容颜却还带着几分稚嫩,约摸只有十五六岁。

    从曲酒酒这个角度看过去,少年清秀如山水般的白净面孔上,轻拂过几丝因为刚才举动而略显凌乱的长发,眼睛是传说中的丹凤眼,轻轻地扫过少女,却带出了无尽的风情,玉挺的鼻显得更加笔直,下面是一双薄薄的嘴唇……

    少女看得痴了,原来叶游风这么好看……她想了一下,忽然“嗷呜”一声扑了上去,将男人结结实实压在了身下,小手还不安分地乱摸着:“叶游风呀叶游风,你看你都这样了,不如就跟着姑奶奶在这黑风山上落草为寇,本姑奶奶给你一个压寨夫婿的位置……”

    少年原本还带着一点点笑意的眼神彻底冷淡下来,变得沉沉的,“你说是谁?”

    “叶游风!”曲酒酒头也不抬,手下一个发力,将少年的衣衫撕开,露出光裸的胸膛,已是秋天了,寒风吹过少年的胸膛,白皙的皮肤迅速变成了粉红色,再加上破碎衣衫掩盖之下,若有若无的腹肌,少女忽然捂住了鼻子,好热!

    叶游风?叶游风此刻不该被捉到黑风山了么?少年阴沉着脸,该死,叶游风根本不在黑风山。

    无论是程昱还是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叶游风竟然不往黑风山上来,因为另外那条路上已经满是瘟疫,他不从这条路走,又能往哪儿去?

    可是这事实偏偏不如他们所料!

    回过神来得少年再抬头,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扒了大半衣服,而自己也暴露在一个少女的目光下,立刻就涨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