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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不知桑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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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之间的友情,多半是要靠喝酒来培养的。

    温良喝酒也与人不同,没有江湖中人的豪迈粗犷,而是倒了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地撮着。

    对此叶游风非常不爽,故而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温良笑了一笑,本来因为比武而苍白的脸,慢慢蒙上一层红晕。

    “叶二,不久之后我可能,就要回去了。”温良的手慢慢旋转着酒杯,一双纤瘦的手,因为常年打铁而出现了些许的茧子,辨别不出年纪。

    喝酒喝的正高兴的叶游风猛一下呛着了,剧烈咳嗽了两声,才去看温良,“你要回哪里?”

    “自然是我家了。”温良眯着眼睛,“如今我家没有别的男子,而大殷帝国要征服关外,只能让我去。”

    文人带兵?

    “眼下的局势,你该清楚的。”温良用指头在桌上慢慢地描画着,因为低头而看不清楚神情。

    他能清楚什么?叶游风翻了一个白眼,然而却不得不承认,他是清楚的。大殷帝国开国也有数百年了,几乎将整个中原地区纳入进来,唯有关外一直不平静,眼下大殷要统一天下,的确是再合情理不过的事情了。

    而眼下大殷帝国的兵马大元帅,粱连泉也是当年征战御剑城的兵马大元帅,粱旭奎之孙,当年那一战牵扯甚大,不仅仅是朝廷出手,还有众武林中人,但是谁能够料到,已经隐居的无妄道人,居然会突然的出手,而且伤了梁旭奎,粱旭奎唯一的儿子,也在那场战争中战死。

    据说这个在英雄榜上曾经排名第八的男人,回去之后便一蹶不振,浑浑噩噩过了些年,最终病死,死前还喃喃着,想要再目睹一次无妄道人的风采。

    而今时移世易,距离粱旭奎之死,已经过去八十多年了,而粱连泉也继承了他爷爷的位置,成为了兵马大元帅,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今年不到七十岁,便登顶英雄榜,成为了那第四的存在。

    和既要看美人儿容貌,又要观察其品性武功的红颜榜不同,英雄榜仅仅论武功高下,奇怪的是,在英雄榜上的强者,少有互相战斗的时候,这又如何来比高低?

    但是英雄榜和红颜榜都是由三清宫每年挂出,从不曾有人对此有过异议,因为三清宫曾经拥有过武林至尊的地位,可以说天下武功,尽自出于此处,便连无妄道人,过去不也只是三清宫的一个门童?

    没有人知道,三清宫究竟是什么时候就有了的,似乎在这个武林还不叫武林,江湖未成江湖的时候,三清宫便悠久地存在了。

    如今三清宫已经没落,门下只有无忌道人带着两个童子,每日扫扫落叶,对了,这无忌道人,正是无为道人和无妄道人的师弟,今年也有百来岁的年纪了,却不曾位列英雄榜。

    因为无忌道人根本不会武,就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老者。

    按照无忌道人所说,当初他们的师傅认为,那二人一文一武,都会做到巅峰,而他什么都不用修,只修心。所以他打扫三清宫,打扫了整整一百年。

    而由他和两位小道童整理出来的英雄榜和红颜榜,天下无一不服。

    “他皇帝不想让梁家出手,也不能派你这么一个文弱书生去打仗呀。”叶游风重重地放下杯子,他当然知道这是权谋。

    梁家一家三代,始终把持着兵马大元帅这个位置,那些小兵们,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也多半是只认梁家的令牌,而不认皇帝,这样下去,只要这个皇帝还不算昏庸,就不可能在那个宝座上坐得安稳。

    至于为什么要选择温良,温家世世代代都是文臣,多行善举,在百姓的心里有着很好的口碑,同样是大忌讳。

    这一次出兵关外,选择温良做大统领,既能分散粱家的兵权,而且又会在百姓的心中,立下温家不好的印象。到那个时候,如果兵败了,皇帝就有理由训练起自己的心腹军队,而温良会成为罪人;如果成功的话,皇帝下达屠城的命令,岂能违抗?

    如何违抗?

    不能违抗的命令,一旦温良屠城,就会成为残暴的释义者,温家几百年的好名声,也会毁于一旦。

    再者,温家只有温良这一只独苗苗,身体又不好,万一他在战争当中出了什么事情,那么温家就绝后了。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看,皇帝做出来这个简直是荒谬至极的决定,实际上都会使自己成为最大的赢家。

    “你不懂。”温良摇摇头,他抬头看屋顶,刚才两个人的战斗,不小心将这屋顶捅出来了一个大窟窿,有星星点点的光芒从上面洒下来,落在他的脸上。

    “我的确不懂。”叶游风把杯子里的酒满上,“但是我可以理解。”

    在他的眼中,如果温良真的去了,那就是在找死,但是他也可以理解,这人为什么要去。温良笑眯眯地看着叶游风:“你和我是不同的,你的目标呢?英雄榜的哪一个?”

    “说第一你不要打我。”叶游风也笑了,一个无依无靠、还日日夜夜被追杀的游侠儿,既然在这里恬不知耻的说,想要那英雄榜第一的位置,说出去恐怕会让人笑掉大牙。

    于是温良就笑了,“一年半之后的武林大会,你要去么。”

    武林大会将于一年半后,在凌云山庄举行,这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各大门派以及一些小有名气的散修都收到了请柬,叶游风摸摸鼻子,“我杀了风怜雨,哪里还敢往凌云山庄跑。”

    “那可未必。”温良摇摇头,“武林大会期间。杜绝一切个人恩怨,所以就是去了,也无须担忧,风盟主还不至于打了自己的脸。”

    他自然是会去的,而且还要光明正大的去,但是眼下,却非讨论这些事情的时机,叶游风又喝了一杯酒,酒的味道清淡不辛辣,是剑阁出名的桑落酒。

    “云间月就在这里,你该请她看看你的心悸之症。”叶游风皱眉,忽然就转移了一个话题,“她的确是神医。”

    “没兴趣。”温良懒洋洋地道,他的脸色有些微红,“我清楚自己的身体,从娘胎里就带来的疾病,这些年为我诊治过的也有武林第二神医官水水,却也说是治不好的。”

    可是第二的神医,和第一终究是不同的。叶游风本来是打算劝劝他,温良却话风一转,“你,该和凌云山庄打好关系的,可惜……”

    后面的话虽然模糊不清,但是叶游风知道,温良欲表达的是什么,如今大殷帝国日益强大,而有其作为后盾的武林同盟,自然是蒸蒸日上。

    更何况风凌云行事的确令人服气,又联合众人剿灭了魔教,魔教教主苏振风也被打败,不知所踪,单单是这一点,“风盟主”的称谓,还是担当得起的。

    就是青城派、五岳剑派这些老牌势力,也都加入了武林同盟,整个华夏大地,除了御剑城之外,还有哪片净土?虽然说这样免不了看他人的脸色行事,可总不能抛弃偌大宗派,前去御剑城寻求庇护吧?更何况,在谁人的手下,不需要看人脸色呢?

    换一句话说,大殷帝国解决了关外,就会调转矛头指向御剑城,如今没有了独战万骑的无妄道人,没有了昔日风华绝代的乔雨薇,只剩下一个已白发苍苍的乔九龄,就算是乔倩兮和她的姑姑一样风华绝代,也难以挽救御剑城。

    “可惜的是,风盟主想要杀我。”叶游风微笑着,语气有些可惜。

    就是一个完整的局,风怜雨是不是死了还不好说,但是眼下《天地决》是没有了,而风家撇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矛头,都指着叶游风。

    “你接下来去哪里我不管,”温良抿了一小口桑落酒,眼神有些朦胧,都是江湖儿女,懒得在这些事情上计较,还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更适合他们的风格。“眼下我却有一件事,要拜托你的。”

    “你说。”难得看到好友如此严肃,叶游风的神情也凛然起来。

    “临走之前,把我这屋顶给修好吧。”温良指了指上方,就是从这里落下的点点星光——两个人刚才踩塌的地方。

    “……”叶游风抬头看天,“没有报酬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那把没有刀刃的刀,要用血来开刃。”温良继续着他的白眼风格,只是话语就有些不清不楚了,“请你喝的这坛子酒,值得你做这些了。”

    “那我也告诉你,我要去关外。”叶游风抚掌大笑。

    只听得“咣当”一声,温良已经趴在了桌上,竟然是喝醉了,醉梦中的瘦弱少年口中不断地喃喃:“关外好,去了关外,武林同盟的手还插不到那里去,我……可以放心了。”

    叶游风取了大氅给温良盖上,剑阁气候温暖,夜晚还是露重风凉,看到友人沉沉地睡去,叶游风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有没有铁马冰河入他的梦。

    接下来就有剑阁的弟子看到,大半夜的,有个丰神俊秀的青年,拎着黑色的瓦片和材料,蹲在屋顶上修补。

    第二天,叶游风提着铁刀,下了剑阁,手里还拎着一坛子桑落酒。

    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

    色比凉浆犹嫩,香同甘露永春。

    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人。

    不醉郎中桑落酒,教人无奈别离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