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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钗斜灯影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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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叶游风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突然觉得不对劲。

    家里少了一个人,他没有细细感知,但是那种只有自己一个人了氛围,就算是一般人,也能够感受出来。

    风怜雨不见了。

    或者说,风怜雨丢下了他一个人,独自离开了。

    叶游风抬头看天,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几天他受了打击,只是一味的当缩头乌龟,来欺骗自己,现在风怜雨已经离开了,他就是想这么欺骗自己,也没有办法伪装下去了。

    叶家将他逐出家门,姚沐竹和他解除了婚约,风怜雨弃他于不顾,这天地间,飘飘荡荡,竟然还是只有一个人。

    桌上还有一张字条,是风怜雨留给他的,他走过去打开来看,上面的内容让他白了脸色。

    竟然是如此。

    他心里悲苦,拿起了铁刀,他的身上原只带了葬剑,这铁刀还是在御剑城伪装身份时去打的。

    院中有一棵树,现在是夏天,枝繁叶茂,叶游风开始练习师傅教给他的铁刀刀法,原本这刀法一味霸道凌厉,现在被他使来,竟然多了几分柔和,带着连绵不绝的气势,等一整套刀法使完,叶游风也恢复了平静。

    树叶纷纷而落,铁刀归鞘,配合着他远去的身影,竟然是说不出的寂寥孤独。

    他要出城。

    谁也拦不住。

    背着葬剑和铁刀,叶游风出了城门,因着前几日闭城的缘故,所以今天出城的人格外的多,也格外的混乱,他还是风怜雨给他的那一身粗犷的汉子装扮,叶二公子容貌俊伟,倒是没有人怀疑。

    一出了城门,他就听到许许多多的流言,没有一条是于己有利的,全部都在骂他。

    他还在御剑城的时候,因为乔装打扮的缘故,虽然出门,为了避嫌,却很少听人议论,如今听到了,竟然也不觉得难过。

    青年原本是心高气傲之人,经过了这般的磨难,才认清楚自己的地位,原本还觉得家族不顾自己的心意,现在才明白,没有了家族的支持,他其实什么都不是。

    往日里他武功不错,在同龄人当中都是出类拔萃的,现在想来,也有可能因为自己背后家族,所以给了自己几分颜面,却让自己变得不知天高地厚。以前总觉的有武艺傍身,行走江湖,潇洒自在,后来才明白,江湖如斯险恶。

    他没有害人之心,却没有办法防着别人来害他,叶游风慢慢走路,到了城外的溪水旁,洗去脸上的易容,露出一张俊秀的脸庞,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经过了这件事,他好像一瞬间成长了许多,再也不会如当初,总是任着自己的性子来,他不责怪家族弃了他,毕竟此举也给叶家带来了巨大的麻烦,以前他不会考虑这么多,现在开始考虑了,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的是叶游风性格洒脱,就算是遇到了这样的事,也能安慰自己一番,全当是上天对于自己的磨练,如果换了一个心胸狭隘,或者是爱钻牛角尖的人,却没有了这份的胸襟和气度,不是莽撞地跳出来落了圈套,就是消沉下去,籍籍无名。

    有间酒楼是江湖中最有名的客栈,不是因为它叫有间酒楼,而是酒楼的主人,名字叫做有间。

    风有间。

    此人是个落魄剑客,但凡剑客,总是心高气傲的主,就算落魄,也绝不会与世俗为伍,只当自己怀才不遇。但是此人不同,不但开了全国最有名的酒楼,而且日日穿金戴银,就和平常的市井商贾一样。

    最妙的是此人爱钱,但是又极其吝啬,最大的爱好就是克扣手下伙计的份钱,这样的作风,哪里有半分剑客的高雅,反而粗俗至极。

    但是无人找有间酒楼的麻烦,因为据说风有间是个很厉害的剑客,实际上,从来没有人见到过他出手。那又凭什么认为,他是个厉害的剑客呢?

    因为但凡见过他出手的人,最后都死了。

    既然都死了,那风有间自然就是很厉害的。

    还没人找有间酒楼麻烦的另一个原因是,有间酒楼的酒菜,全部都是最上等的,去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无法忘怀,尤其是道醉三秋,据说是用瑶湖里的瑶鱼做的,肥美无比。

    当然了,这么美味的饭菜,不可能是风有间风大爷做的,因为风大爷最大的爱好,就是坐在炕上噼里啪啦数银子。

    要说风有间是江湖中少有的妙人,那么做菜的这位,就是妙人中的妙人,妙到有间客栈离了他,就不再是有间客栈了。

    据说这位妙人总是一身白衣,弹得一手好琴,下得一手好棋,写得一手好字,描得一手好画,还做得一手好诗,是个高雅至极的人,就是这么个高雅至极的人物,却偏偏喜欢做菜。

    做出来的菜还很好吃。

    最重要的是,风大爷再怎么克扣伙计们的钱,也不敢动他。

    当然,啰里吧嗦地讲了这么一通,是因为叶游风回忆起了有间酒楼,他也曾经去吃过,可是据说那位妙人远游去了,就只吃到了闭门羹。

    也没见到风有间。

    他现在如此感慨,并非又来到了有间酒楼,而是站在一个看起来又破又小的酒楼门前,

    就不由得感慨了一番。

    酒楼真的又破又小,门前只挂了两个昏黄的灯笼,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居然像是那传说中有狐狸出没的地方,进去后才发现里面纸醉金迷,再不愿意出来。

    于是叶游风走了进去。

    然后他大失所望,里面就只有三张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桌子,和八条看起来马上就要散架的板凳,为什么说出数量,是因为叶游风觉得,可能之前已经有过散架的板凳了。

    桌子上面有一层厚厚的灰尘,拂去灰尘之后,底下又是一层厚厚的油垢,叶游风叹了一口气,在这种地方开酒楼,估计也就这样了。

    他素来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就是前些日子落魄些,也只有那些日子而已,在这往后,他可能日日都要过这种生活了。

    叶游风突然有些蛋疼。

    原谅他如此粗俗。

    因为他看到柜台边儿有个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头发遮住半边脸,怎么看都像是戏文中所说的,守在这里吸干过路人精血的孤魂野鬼。

    还是个艳鬼。

    于是叶游风就笑了,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慢慢的接受了自己如今的身份,“你是老板娘。”

    那女子应了一声。

    酒楼里,除了他和这个女子没有别人,既然有老板娘,那么老板和伙计呢?但是叶游风不管这些,他认真地道:“我饿了。”

    他饿了,就没办法思考。

    想了想,又掏出一把铜板,“我是有钱的。”幸好风怜雨没有把事情做绝,给他留了些银钱,否则的话,还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了。

    叶游风拿出了钱,那女子也就抬了头,感情是个见钱眼开的?叶游风有些想笑,然后又笑不出来了。

    因为女子居然很美,那是一张妖娆的容颜,灯光昏暗下看不清楚五官,可是仅仅凭借着一身的气质,就应该明白,那绝对是一个很美的女子。女子懒懒地往那里一靠,也不见得到做了什么动作,可就是让人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无限的风情,她的举手投足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引诱。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在这荒郊野岭,唯一一家酒楼里,昏黄的灯光下,有一个极美的女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裙看着你,不是艳鬼是什么?

    然后“艳鬼”笑了,一步一步的朝着叶游风这边走过来,叶游风注意到她的脚,穿的同样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斜边绲着白色的小翻毛,鞋面上绣着明亮的五彩珠子。

    这样的一双鞋,不是出身于这样一个破落客栈里的女子,能够穿得起的。

    偏偏这女子接过桌上的铜板,还认真真的数了数,要多小家子气,就有多小家子气,叶游风也有些不自在,叶家没有别的,就是钱多,他一出手向来都是整锭的银子,何曾只给了铜板。

    女子接了铜板,也不说什么,就下去准备饭菜了。

    这样的客栈里,能有什么好的饭菜?

    可是等到饭菜端上来的时候,叶游风才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

    不仅仅是没有好的饭菜,而是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

    要多难吃就有多难吃。

    难道漂亮的女人,都是不会做饭的么?他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来。

    叶游风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铜板给得多了,他不是小气之人,只是身上没多少钱了,该精打细算着花。

    精打细算这种词出现在叶二公子身上,是最令人蛋疼的。

    可是他真的很饿,而且一饿起来就没有办法思考,但是现在他需要一个清醒的头脑,来理理这些日子的思路,所以他把饭菜都吃了下去。

    等到吃得一干二净的时候,叶二公子用袖子抹了抹嘴,好像他用来抹嘴的不是袖子而是绣了金丝的帕子一样,然后才看向女子,一本正经地道:

    “风姑娘的手艺一如既往地让人不敢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