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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2章 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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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凤鸣怎么也没想到,那些美军官兵的反应竟然如此迅速。他只开了一枪,击毙了那个试图救人的美国大兵。只可惜,在他看到那个指手画脚的美**官,没来得及瞄准,炮弹就从他头顶上飞了过去。

    虽然欧阳凤鸣不是狙击手,但是他知道暴露之后就不能久留。

    美军有火炮,还有几十挺重机枪,只要发现他,就能压制他,干掉他也不是很难。

    欧阳凤鸣没耽搁半点时间,立即从藏身的沙丘上溜下来,借助地形掩护朝早已选定的另外一个狙击阵位跑去。

    只是,在他重新埋伏下来,架好狙击步枪的时候,那名军官已经藏了起来。

    开始的时候,欧阳凤鸣看得很清楚,那名军官在朝别的官兵指手画脚,肯定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虽然没有看清楚军官的军衔,隔着几百米,就算有瞄准镜,也无法看清楚军官的军衔,但是在袭击发生后,主动站出来维持秩序,并且给官兵发号施令的,不是指挥官,又能是什么人呢?

    欧阳凤鸣很有耐心,没有急着开枪。

    唐旭宸给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寻找与干掉高价值目标,主要是指挥官。

    在分到任务的时候,欧阳凤鸣很不放心,认为唐旭宸是在用这个办法支开他。只是唐旭宸说得很清楚,如果不派他去,就只能亲自动手。主要是人手太少了,而且其他行动人员对战场局势的把握都不是很准确。因为通信会暴露他们的位置,所以在战斗打响后,才能使用电台进行通信联络。这样一来,谁打第一枪就很重要了。欧阳凤鸣开始打的那一枪,其实就是行动开始的信号。这个任务,并不适合交给行动人员。相比之下,让唐旭宸跟行动人员呆在一起,总比让他单独行动好得多。

    此时,战斗已经打响,进行得如火如荼。

    虽然没有坦克战车,但是行动人员带上了足够多的反装甲武器。主要是火箭筒,还有一些反坦克地雷。

    当然,能派上用场的只有火箭筒。

    行动人员带来的反坦克地雷,全都装在了那辆卡车上面。

    那辆卡车是由一名行动人员驾驶,因为在军车追上来的时候已经靠边,而且速度有所降低,所以在引爆炸弹前,他从卡车上跳了下来,滚到了路边的排水沟里面。受车体阻挡,加上已经靠边,卡车上面还有很多货物,所以附近军车上的美军官兵没有看到他。紧接着,爆炸发生,美军官兵的注意力全都在那辆被炸飞的军车上。等美军官兵拉开战线,那名行动人员已经藏了起来。为了制造那场爆炸,唐旭宸用掉了所有反坦克地雷。如果早知道,就会带上一些塑胶炸药。只不过,就算有反坦克地雷,在战斗打响后也没用,总不能让行动人员抱着地雷炸坦克吧。

    所幸的是,对付装甲战车,反坦克火箭筒就足够了。

    必须承认,那些范华东招募来的行动人员都很厉害。战斗打响之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面,车队里半数以上的装甲战车就被摧毁,而且全都位于车队前方。留在车队后面的那些装甲战车,因为受到遮挡,所以很难为在前面苦战的美军官兵提供火力支援与掩护,只能干着急。

    只是,这种局面不会维持多久。

    美军官兵的素质也不差,特别是在回过神来之后,立即组织起了有效的防御,没有给对手更多的机会。更重要的是,美军的数量多得多,即便有很多官兵伤亡,也有足够的兵力守住由军车构成的防线。

    速战速决,几乎不可能。

    除非干掉美军的指挥官。

    要知道,交战地点里基地也就几千米。即便在战斗打响之后,基地里的警卫部队才整装出发,也能在十分钟内赶到。只要拖下去,等警卫部队赶到,就算所有人都拼命,也绝对胜不了。

    欧阳凤鸣非常清楚,决定这场战斗结果的就是他,准确说是他手上的那把狙击步枪。

    耐心等待一会之后,欧阳凤鸣再次发现了那名对其他官兵指手画脚的指挥官,只是一直没有获得机会。

    那个家伙,肯定不是一般的军人,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他躲在一辆悍马军车后面,而且藏在轮胎旁边。也就是说,即便欧阳凤鸣为狙击步枪装上特制的钨合金穿甲弹,能够打穿悍马军车的车体,也无法干掉他,因为穿甲弹无法在打穿车体后再穿透厚实的防爆轮胎。此外,那个家伙每次探头朝外面张望的时间都很短,几乎是把脑袋伸出来扫上一眼就立即缩回去,前后不会超过零点五秒。欧阳凤鸣埋伏的地点离那辆军车有大约七百米,弹头飞万全程需要接近两秒钟。如果那个家伙的活动很有规律,欧阳凤鸣还能跟着感觉走,也就是提前开枪。问题是,那个家伙的活动没有半点规律,至少在几分钟内表现不出规律。

    所幸的是,耐心等待总算有了回报。

    当前面的几辆军车开动起来的时候,欧阳凤鸣立即深吸了口气,把手指头轻轻的压在了扳机上面。

    此时,尼尔森少校已经下达命令,让警卫部队的官兵向道路前方推进。

    虽然弹雨纷飞,而且局势很混乱,但是在开始的时候,尼尔森清楚看到,在那辆翻覆的悍马军车,也就是拉瓦罗乘坐的军车里面,有人动了几下,而且从其所在的位置来看,应该是拉瓦罗将军。

    也就是说,拉瓦罗还活着!

    做为警卫部队的指挥官,尼尔森当然知道该在这个时候做什么。

    按照他的命令,前面的两部悍马军车齐头并进,把警卫官兵夹在中间,帮助警卫官兵抵挡来自道路两侧的弹雨。后面的两部悍马军车负责火力压制,主要就是用架在车顶上的重机枪扫射两旁的敌人。

    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战术。

    在跟随拉瓦罗之前,尼尔森是约翰逊的手下,追随约翰逊去过很多国家,包括到伊拉克与阿富汗,给当地的官员当私人保镖。在与当地**武装作战的时候,他们就经常用这种方式应付突然袭击。

    只要配合得当,就能用这种办法离开危险区域。

    如果全是特种兵,做起来就不是难事。问题是,在尼尔森身边,大部分是警卫部队的官兵。跟随拉瓦罗的那些特种兵在车队后面,而且在几辆“斯特瑞克”被火箭弹打掉后,无法及时来到前面。

    尼尔森只能不断的给驾车的士兵下达命令,还得照顾好身边的官兵,免得让他们因为低级错误而丢掉性命。

    “保持好速度,别太快。”尼尔森对左侧悍马军车上的司机说了一句,又一把拽住了旁边的那名士兵。“别走太快,尽量躲在车体后面,用车体做掩护。看前面,如果有敌人出现就开枪!”

    那名士兵点了点头,显得有点慌张。

    他只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因为长得标致,而且身材也很不错,才被警卫部队挑中。

    在今天之前,在警卫部队服役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可是现在,没有一名警卫官兵感到轻松。

    在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上过战场,平常只是佩枪巡逻,只有到射击场练枪法的时候有机会开上几枪。

    尼尔森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稳住气。

    也就在这个时候,右侧的悍马军车向前行驶了大约两米。

    虽然尼尔森马上就反应了过来,还立即推了下那名士兵,让他加快脚步。但是尼尔森没有立即迈开脚步。

    在拍士兵肩膀的时候,他还站直了身体。

    这是一个低级错误,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钟。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尼尔森丢掉性命了。

    他刚刚低下头,准备藏到悍马军车后面的时候,夺命的枪弹飞到。

    开枪的,正是欧阳凤鸣。

    瞄准点是尼尔森的上半身,而不是脑袋。其实在隔着七百米的情况下,即便安装了高倍率瞄准镜,狙击手也只能瞄准目标的上半身,而不是脑袋。如果恰好打中了脑袋,那绝对是运气,与枪发无关。

    因为使用的是发射七点六二毫米枪弹的狙击步枪,而且是一颗钨合金穿甲弹,所以只要打中尼尔森,就能干掉他,至少能让他受伤。要知道,即便是加装了陶瓷插片的c级防弹衣也挡不住这种穿甲弹。

    尼尔森确实穿了防弹衣,不过是便于行动的***防弹衣。

    在他倒下的时候,枪声才传了过来。

    只是,四面八方都有人在开枪,靠近尼尔森的几名警卫官兵一下都没反应过来,直到一名警卫官兵差点被绊倒。

    前后四部悍马军车立即停下。

    那一枪,打在了尼尔森的脑袋上。

    虽然他戴了头盔,但是美军制式头盔是通过一次性整体成型工艺用凯夫拉材料制成,主要用来抵挡弹片,而不是用来抵挡子弹。别说是狙击步枪的枪弹,即便是威力大一点的手枪子弹,也能将其打穿。

    子弹削掉了尼尔森的半张面庞。

    他已经死了,没半点悬念。

    虽然受到车体遮挡,欧阳凤鸣没有看清楚尼尔森的情况,但是在悍马军车停下来后,他就知道,那一枪打中了。

    欧阳凤鸣又开了一枪,干掉了一辆悍马军车上的机枪手。

    有几颗枪弹飞了过来,落在离他不远的地面上。这等于提醒了他,欧阳凤鸣没有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立即退到了沙丘后面。

    已经干掉美军指挥官,接下来就是尽可能的杀伤美军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