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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疯狂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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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鹏住的地方并不算太好,用恶劣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四五平米的一个小屋子里,孤零零的放了一张床,隔壁就是养猪养马的畜牲圈。

    作为一个21级的小商人七星级酒店,都住了那么久,何曾受过这种待遇,现在多少有点积蓄就不能委屈自己了!

    异世界的月格外皎洁,月光如银,整个村庄都蒙上了一层白纱,底层的人民早已睡去,唯一能去玩的,只能酒吧了!

    酒吧可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更是各种消息的聚集地,如果想打听消息来这里保准没错,运气好的话,还可以钓上几个身材婀娜的软妹子。

    张大鹏出来之后,就走到了一个旁边的服装店里,俗话说的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张大鹏随手丢出几个铜板,买了一身十分合身的干净的衣服,自我感觉良好,起码不算磕碜!

    张大鹏进的这家酒吧名为朗姆酒酒吧!老板是一个地精,在这个城镇里也算是小有名气。

    张大鹏刚进去,各种粗犷的吆喝声不绝于耳,魔法荧光灯下,各种杯碗交错,拼酒赌量,呼呼哈嘿,吹牛打屁的人可不少,张大鹏就喜欢这氛围。

    “嘿,客官,需要什么?”伙计连忙招呼道。

    张大鹏甩出一个银币,又递出一个铜板,笑道:“吃的喝的尽管往好的上,小费少不了你的。”

    那地精伙计啃了啃银币,尖嘴绿脸立刻笑开了花,喜道:“好嘞,马上就来,您稍等。”

    一桌丰盛的酒食很快上来了,有热腾腾的酱牛肉,红烧肘子,鸡鸭鱼各种,满满的摆了一座。

    老板还算有良心,还给张大鹏上了一大桶最好的朗姆酒,吃的喝的不说,仅一大桶朗姆酒都需要7个铜板。

    张大鹏虽然穿越过来有那么几天,但是像样的饭菜连碰都没碰过,也算是来异界开荤的第一遭。

    他直接抱着一个肘子就啃了起来,肘子蒸的还不错,口感来说相当美味,至少蒸了七八个小时,颜色暗红光亮,肉质分层而离骨,吃起来却一点不腻,再配上上好的朗姆酒,几口下肚,简直爽到爆。

    酒吧里的人可不少,大多都是酒鬼。

    也有好几支雇佣团队,每个雇佣团队,都有四五人的样子。

    除了雇佣团队外,还有单干的冒险者,像这样的散户在异界占的比重非常大,他们大多希望找到属于自己的队伍,或者联合起来接任务。

    别说张大鹏在异界不好混,作为这里的原著居民,谁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中?

    人类的聚集地面临各种挑战,非常紧凑,附近更是少不了魔兽以及兽人种族的虎视眈眈,隔三差五都要打上一仗,如果不幸运遇到兽群,别说一个村庄,就是一个大的城市,都有可能被碾平。

    所有的生活物资都得拼上性命去争取,生活在底层的人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自然也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去奢侈。

    张大鹏扫视了周围的人,周围更多的也在看着他,他也就纳闷了,难道是因为老子长得帅?

    待仔细一看,原来如此,周围的人吃的喝的只能用劣质来形容!

    都是黑面包裹大葱,啃的无比带劲儿!最多两个铜板的价值!

    一个诺大的酒吧里,只有他一个敢喝上好的朗姆酒。

    周围一群人眼冒绿光的瞅着张大鹏在那里自顾自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畅快!

    旁边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的大汉,大大的酒糟鼻,杯中的劣质果啤早就喝个底朝天,被那上好的朗姆酒把馋虫都勾了出来,两眼瞪得发直,到最后还是忍不住坐到了张大鹏的桌子旁。

    “嗨,我说哥们儿,能讨一杯酒喝吗?”大汉厚着脸皮道。

    张大鹏正在对付一个香气四溢的牛排,吃的是满嘴酱汁,瞟了一眼这大汉,说道:“我有什么好处?”

    这大汉没想到,张大鹏这么直接,支支吾吾说道:“我这有一张上好的狼皮,和你换.”

    “不换!”

    “我这里还有几张完整的貂皮,换不换?就换一杯,不,半杯都成。”

    “不换。”张大鹏瞟了一眼这大汉背后的一张铁弓,问道:“你是猎人?”

    大汉本来以为没戏,见张大鹏问自己,顿时来了精神,赶紧老实回答道:“对,我是个猎人,在这个村子也算是小名气。你要想猎杀什么动物?可以找我,包你满意。”

    张大鹏一听暗想,这家伙不就可以完成二哈所说的“间接击杀”掉宝吗?顿时也来了精神。

    张大鹏算了算,一大桶朗姆酒至少可以倒满十个杯子,毫不犹豫。掏出一张纸,挥笔疾书,一张简单的契约已经被他弄了出来。

    张大鹏递到大汉面前,说道:“把它签了就行。”

    那大汉瞟了一眼,随即一脸狐疑道:“就这么简单?”

    张大鹏点了点头,淡淡说道:“就这么简单,爱签不签。”

    张大鹏所写的契约,其实非常简单。对于这些本地土著来说,那是万利无本的买卖。

    契约只要求他们每天必须击杀二十头猎物,并把猎物的具体归处写清楚交给张大鹏就可以。

    然后每天就可以从他这里得到一大杯上好的朗姆酒。

    张大鹏是个商人,赔本的买卖自然不会去干,什么事情都以成本为第一要素。

    每天击杀二十头猎物,按照10%的概率来说,至少可以获得两个宝箱,每个宝箱的价值至少在五个铜币,如果运气好,甚至价值一枚银币以上,或许更高。

    而两个宝箱的价值,保底估计,一枚银币。拿一枚银币的收入,却支出一杯朗姆酒。那自然是大赚特赚。

    “你可别后悔。”猎人赶紧签上自己的大名,生怕张大鹏反悔似的。

    “叮!雇佣协约生成,格雷厄姆与您建立契约关系,拥有百分之十的间接掉宝率,宝箱将直接存入你的灵魂仓库当中!”

    张大鹏听到二哈在脑海中的提示音才终于放下心,心情别提多舒坦了。

    张大鹏也不是小气的人,直接端了一杯朗姆酒就给那个大汉递了过去,笑道:“初次合作。跟着哥混,包你吃香喝辣。”

    那猎人没想到张大鹏这么大方,抢钱似的一把抱起酒杯,咕咚咕咚灌了下去,畅快淋漓。

    旁边酒鬼咽了口口水,本来张大鹏和猎人的对话他们都听得清楚,却没放在心上,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

    当看到张大鹏这么大方的举动后,都已经全信了,喝到肚子里的东西才叫实在。

    赶紧围上去,大声喊道:“我也签。”

    “我也签.”

    “还有老子。”

    原来不仅地球人喜欢跟风,只要是人都是一路货色!

    有人带头立刻一窝蜂地围了上去,直接将张大鹏堵了个水泄不通。生怕轮不到自己似的。

    连带着酒馆里的那群雇佣军和冒险者也纷纷侧目。

    被围在里面的张大鹏乐开了花,大声喝道:“一个一个来,都自报家门。”

    有了竞争,自然啥事都畅快,办事效率杠杠的!

    一个斗鸡眼的中年汉子把胸脯拍得震天响,一副舍我其谁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儿,大声道:“我是这个镇子最大的屠夫,每天被老子宰的畜生至少超过一百头。”

    张大鹏肃然起敬,佩服不已,原来是个前辈,自己一天干掉畜生连鸡鸭鹅一起凑数,四五十头都已经累得跟狗一样。别人一天百十头,什么概念?牛人呀!

    张大鹏大声道:“签啦!”

    接着大声吼道:“今天开门红,凡是在我这里已经签定契约的,每人一杯朗姆酒,照送!”

    “英雄好气概,跟着英雄有肉吃,有酒喝啊。”

    “英雄就像那明星一样璀璨,那月亮一样高洁,太阳一般光芒四射。”

    各种吹牛打屁歌颂声不绝于耳!

    无论走在哪里,哪怕是在异世界,生活在底层的人,对那些出手阔绰的人,都是不吝赞美的。

    看见没,张大鹏都已经变成英雄了!

    脑海中不断响起二哈的提示音。

    “罗文与你建立契约关系。”

    “怀特与你建立契约关系。”

    ”博文与你建立契约关系。”

    张大鹏已经爽歪歪了,一大桶十杯朗姆酒很快送完,又招呼老板道:“再来一桶,再来一桶”

    地精老板喜笑颜开,亲自从仓库里取了一大桶上好的朗姆酒,抱了过来在旁边围观。

    那些雇佣军和冒险者,也都是过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哪个不喜欢喝酒?况且又是上好的朗姆酒。

    其中有一个盗贼,估计是最近没有完成什么任务,或是任务出师不利。只能喝一些廉价的果啤,嘴都淡出个鸟来,看见那边一群人大口大口灌着朗姆酒,再也坐不住了。

    “我明天要去干一群风狼,魔兽的活接吗?”

    这盗贼一开口,就让身边的人倒抽一口凉气。

    “什么是风狼?”张大鹏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身边的人喝了头的美酒,自然比较热络,其中一个给他解释道:“风狼属于二级魔兽,身手矫健,群居动物,一出动就是三五十头,不好对付,哪怕是佣兵团也不愿意招惹这些群居动物。”

    张大鹏毫不犹豫道:“签了!送两杯。”

    这一下,众人傻了!

    一个人杀风狼,那不是扯犊子是啥?而这个年轻人这都签?

    那盗贼也是一愣,没想到张大鹏这么好说话,盯着张大鹏的双眼问道:“你就这么肯定我能杀到猎物?不怕我是来混酒的?”

    张大鹏站起身,收敛了笑脸,义正言辞大声道:

    “不瞒大家,我家中有些亲戚,死在魔兽嘴下,所以对魔兽那是深恶痛绝,恨之入骨。”

    “而那些离开家乡冒险去猎杀魔兽的雇佣军和冒险者,他们哪个不是应该歌颂的英雄?哪个不是将生死已经置之度外?又有哪个没有自己的悲,自己的痛?”

    “这种行为简直是为民除害,保护我们城镇安全,守护我们美好家园。”

    “我从小立志当一名冒险者,因为自己先天不足,武艺低微,恨不能为亲戚报仇,终生遗憾,但我从来没放弃过!”

    “你既然当众人的面说出来,自然有你的办法,我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