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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落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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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微亮,山头那边红彤彤的朝阳渐渐升起,将空气中的薄雾缓缓驱散,带来一丝温热。栅栏围成的院子中,一个穿着厚实棉袄的女孩,哈着白气,坐在小凳子上洗衣服,双手被冻得通红,不停在搓衣板上洗着衣服,不时哈两口白气,搓搓手,一副小脸也变得通红。

    洗完衣服,女孩端着盛有拧干衣服的脸盆,在屋前的绳子上挂好衣服,然后直接走进黄泥坯屋子旁临时搭建起来的厨房里,拨出黑黑的木灰,然后重新点燃,女孩捋了捋额前的发丝,有条不紊的将堆放在箩筐里的地瓜削皮,切碎,烧水,放米……不过多时便烹煮出一锅香味四溢的地瓜粥。

    香气在清晨冰冷的空气中飘散,女孩盛了一碗,走进黄泥屋子中。

    叶振兵缓缓睁开眼睛,稍微动一动手,发觉微微疼痛从手臂处传来,皱了皱眉头,早晨温和呃晨曦透过窗户缝隙,照射进来,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这是哪里?叶振兵心头一跳,微微支起身子,警觉的扫视四周,整个房间颇为老旧,几乎都是以黄泥石头搭建而成,但却比较保暖,只是这样制式的房子在边远的山村也不一定还存在,房间放着两张床,床上摆放着花布棉被,剩下的都是些细碎的东西,整整齐齐的摆放着。

    叶振兵把手伸出便被,便觉得意思寒意,又重新缩回棉被里,正疑惑这里是何处时,门口缝着棉的门帘掀开,走进一个双颊通红,手里端着地瓜粥的年轻女孩。

    年轻女孩一看见叶振兵醒过来,赶忙放下地瓜粥,朝着门口喊了一句“大河,快点过来。”然后走到他身边,关切的问道:“这位先生,你没事吧,不好意思,大河还在柴房睡觉,还没醒。”

    叶振兵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这女孩是典型的山村女孩,五官说不上惊艳之处,但组合起来却能看出这里女子的温润中带有一丝坚毅。叶振兵问道:“我这是在哪里?”

    “哦,这里是落阳村,是大河去砍柴的时候,在路边发现你的,那个时候,你的手臂都受伤了,大河就把你背回来了。”女孩说话的时候,笑了笑,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微微一展,叶振兵却觉得很好看。

    “大河?我怎么没有印象?”叶振兵心道,毕竟这里是个陌生的地方,还是不能不警觉。叶振兵昏迷前的印象就是在自己所在a市医院附近,为了救一个横穿马路的小孩,被汽车碰伤,按理说也应该在医院里才对,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呢。

    “啊,姐,今天吃地瓜粥啊。真香!”门帘又被掀开,走进一个正在往身上套衣服,露着膀子的年轻壮汉,一看见桌上的地瓜粥,憨实的脸上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

    “吃什么吃,就知道吃,这是给先生准备的,你要吃自己去锅。”女孩看见自己的弟弟那么没礼貌,顿时笑着呵斥道。

    “啊呀,先生醒了。”年轻壮汉赶忙穿好衣服,走过来。

    看见叶振兵一脸疑问,女孩解释道:“他就是大河,大名陈尚,我弟弟,我叫陈映萱,你可以叫我萱子,昨天大河帮你背回来的时候,你还昏迷着,所以不知道。”

    叶振兵见两人穿着都是老旧制式,在现代就算是边远的山区,也不可能会再穿这种衣服,想到这里,叶振兵悚然一惊,掀开被子,发现自己的穿着也变成了老旧的服饰。

    陈映萱被叶振兵的行为吓了一跳:“先生,你的衣服都摔破了,我就让大河给你换上他以前的衣服,还好合身。”

    “我的衣服呢?不对,今年是几几年?”叶振兵也不管寒冷,急切的问道。

    陈映萱赶忙说:“现在是民国二十五年。”

    “猪年!”大河在背后加了一句。

    “什么!”叶振兵惊恐的几乎惊叫出来,这可是1936年啊,我怎么会在这个时候。

    陈映萱见他惊慌失措的模样,还以为是衣服找不到了,叫大河把挂在外面湿淋淋的衣服取进来,一件T恤,一条牛仔长裤……赫然是现代才有的服饰。

    叶振兵呆愣了好半天,终于被冻的打了个喷嚏,才回过神来,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姐弟俩见他如魔怔了一般,这个时代的山村地方都信鬼神迷信之说,还以为他中了邪,登时有点惊慌的看着他。

    陈映萱小心翼翼的问道:“先生,你没事吧?”

    叶振兵看了姐弟俩全身戒备,紧张的模样,不由一笑:“不用这么客气,我姓叶,叫振兵,简单点叫我就行。”

    虽然这个时候早已推行白话文,但是中华大地大部分地方要不就是依旧沿用文言文,要不就是只字不识,落阳村识字的人不多,对识字的人都叫先生,陈映萱见叶振兵相貌堂堂,气质不凡,只当他不是一般人,所以才这样说。

    陈映萱犹豫了一下,说道:“先生……叶先生,你先吃点粥吧,暖暖身子,小地方没有好吃的,赶明我叫大河去打两个野兔来。”

    叶振感谢的接过地瓜粥,喝了一口,饿了半天的肚子,终于感到一丝饱腹,地瓜粥香甜味美,颊齿留香,叶振兵狼吞虎咽的将它喝完。

    “对了,叶先生,你家在哪里啊?”陈映萱问道。

    家吗?回不去了!叶振兵苦笑一声:“我不记得了!”他本是医院最年轻的外科主治医生,只是没想过会来到这样的世界。

    陈映萱本就是中国传统女性,心地美好,见叶振兵一脸忧郁悲伤,心头一软,安慰道:“叶先生如果不嫌弃,就在这里住着吧。”

    然后转头对大河说道:“大河,你今天去砍柴的时候,寻找一下野兔什么的,晚上补一补。”

    大河比起稳重的姐姐,略有不及,玩心颇重,平时出门打柴,听姐姐的话,都是打完柴就回来,今日听说可以捉鸟打兔子,心下乐不可支,只当叶振兵的出现是个好运气,看叶振兵也是颇为顺眼,说道:“知道了,姐,兵哥,我这就去。”

    “吃了早饭再去!”陈映萱喊道,不过大河已经出了屋子,转头对叶振兵不好意思一笑:“那先生先休息,我先出去忙了。”

    这个时候女子还是秉承着传统的观念,孤男寡女最好不要待在一个房间里,免得坏了名声,陈映萱出了屋子,在锅里将剩下的地瓜粥倒到碗里,然后拿了几个自己蒸的馒头,出了院子,往山头走去。

    叶振兵动了动手臂,动作快时,有一些疼痛外,并没有什么大碍,换上一身大河以前的衣服,走出院子,打了个哆。

    落阳村虽说是个村子,实际上家家户户之间距离不近,都在这片山头上,要走到邻居家还得花上十几分钟分钟才行,此刻太阳高高升起,阳光驱散山间的雾气,山林里偶尔发出几声鸟叫,叶振兵的影子映在地上,喝了一口白气,搓搓手。

    世事无常啊!叶振兵想起本有大好前途的自己居然出现在这乱世之间,不由感叹一句,脑海里仿佛想起什么,身体跟随从前的记忆缓缓做起动作。

    叶振兵在三十岁不到岁便成为了医院里炙手可热的后起之秀,成为主治医师,不过叶振兵生性稳重,不爱追名夺利,喜好中外医学知识,所以各个主任之间关系不错,叶振兵平时无聊的时候就看看古代中医典籍,应用到自己的西医技术中,得到颇为不错的成果。

    所以每当他有空的时候就会练习养生功夫,比如太极拳,五禽戏之类都有所涉猎,于是此刻有些无聊的叶振兵便练习起这些技艺。

    叶振兵本就精熟这些功夫,一两遍下来,额头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意,只觉得浑身舒爽,精神也恢复了不少。

    叶振兵看到院子边上一堆还未砍掉的薪柴,心道,既然蒙人搭救,自然不能白吃白住,当下拿起斧头,就劈起柴来。

    出乎他意料的是,七八斤重的斧头提在手里丝毫不费力,一斧头下去,木头应声而断,毫无阻塞,叶振兵心中一喜,难不成因祸得福,自己的身体也较从前强壮不少,叶振兵前世是医生,没做过什么重活,心中想当然的以为。

    山村人家不管是烧水,做饭,都需要用到木柴,所以这院子边上堆积了不少以备过冬不时之需的木头,一顿劈柴下来,接近中午时分,叶振兵将所有的木头劈完,之后i并不觉得多少疲累,反而更觉得精神振奋,呼吸都顺畅了不少。

    他却不知,这么一堆木柴少说也有一两百斤重,就算是年轻体壮的大河劈柴都要花上半天也不定能劈完。

    正沾沾自喜之际,叶振兵忽得看见不远处山边跑下一个女孩,面容慌张,脚步错乱,也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困难,叶振兵仔细一看,这不就是陈映萱吗,她怎么那么慌张?

    叶振兵心头疑虑,迎上前,问道:“萱子,发生什么事情了。”

    陈映萱虽然稳重能干,但到底是女人家,遇到危险的事情,还是不由的慌张,此刻大河又不在,她一下撞在叶振兵的身上,也顾不得男女之别,把希望都放在叶振兵身上,惊慌的说:“叶,叶先生,我奶奶摔伤了,你能不能帮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