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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好可怕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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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瑶被丫鬟扶了起来,抬头对上葫芦冷冽的眼神,顿时骇住了。

    她心里有些打鼓,若不是得知葫芦与一个村姑在一起,她也不会大老远跑到这穷乡僻壤找他。

    没错!岐山县对洛瑶来说,不过是穷乡僻壤,她怎么也想不通他堂堂一个大将军,为什么会放置大好权势不理,跑来这穷乡僻壤?

    “祁大哥,我本来就是你的未婚妻啊!伯母已将我许配给你,伯父也是同意的,这事整个京都城的人都知道。”

    洛瑶虽知在葫芦面前提起他继母与他爹,会惹得他不快,但眼前局势令她不得不提,毕竟她在孟茯苓面前,以他未婚妻的身份自居。

    若再说不是,岂不是让孟茯苓这个情敌平白看轻了?

    孟茯苓脸色也渐冷,她上次去将军府,并未见到他爹娘,曾问过陆管家,陆管家却绝口不提,只道等葫芦恢复记忆,自会告诉她。

    她猜想他爹娘不是亡故,就是与他不合,却不曾想过他们会帮他订下亲事。

    葫芦极为了解孟茯苓,一下子就猜到她的心思,但眼下不是解释的好时机,低声道:“此事回去再和你解释。”

    孟茯苓不解地看着葫芦,难道他恢复记忆了,或者知道什么,不然如何向她解释?

    陆管家听不清葫芦跟孟茯苓说了什么,见孟茯苓脸色不好,生怕她真的相信洛瑶的话,想替自家将军解释一番,又碍于自己戴着人皮面具,要是让人知道他堂堂将军府的管家在酒楼里当掌柜,于将军府的名声很不好。

    而孟茯苓和葫芦之间的互动,看在洛瑶极其刺眼,她忍不住又唤了一声,“祁大哥!”

    葫芦松开孟茯苓,走到洛瑶面前,居高临下地瞪着她,“我不认识你!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

    “洛姑娘,我相公都不喜欢你,你又何苦对他纠缠不休呢?”孟茯苓假意叹息道,如此一说,局面又反过来了,仿若她成了正室,而洛瑶是欲横插一脚的小三。

    洛瑶几乎要咬碎了牙,气恨到了极点,她是养尊处优的丞相千金,几时轮到一个村姑来欺辱她?

    但再气再恨,她也不能表露出半点,让葫芦更加不喜她。

    是以,她没理会孟茯苓的话,双目含泪地看着葫芦,“祁大哥,你定是一时图个新鲜,才留在孟东家身边,我愿意等你回心转意,再一起回京。”

    孟茯苓已经无力吐槽了,这洛瑶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葫芦都那样赶她了,她还能说出等他的话,瞧瞧!那一张遍布泪痕的芙蓉面,确实显得楚楚可怜,极为勾人。

    可再美都无济于事,葫芦压根就不会多看她一眼,他依旧冷声道:“我与你一点干系都没有,你若敢在我妻面前胡言乱语,就别怪我不客气!”

    洛景琛气不过,推开扶着他的侍卫,冲到葫芦面前,指着他怒骂道:“祁煊,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妹妹是京都城有名的才女,她看得上你这个粗莽武夫,是你的十世修来的福气、啊——”

    他的话还没说完,葫芦就将他的手指掰断,并抬脚将他踹飞出去,动作极快,又一气呵成。

    “我们回去了!”葫芦刚伤了人,却跟没事人一样,对孟茯苓道。

    “好!”孟茯苓觉得痛快极了,特别是见洛瑶一脸错愕与难以置信。

    在走出雅间前,孟茯苓不忘对洛瑶道:“洛姑娘,你与令兄损毁本酒楼的东西,自该照价赔偿,不过——”

    孟茯苓说到这里,故意顿了一下,见洛瑶拧着眉头看向她,她继续道:“你们衣着不凡,一看便知非富即贵,定不会把一点小钱放在眼里。”

    洛景琛痛得龇牙咧嘴、惨叫连连,听到孟茯苓的话,还不忘呛声道:“当、当然,本公子有的是银子。”

    孟茯苓讽笑一声,真蠢!就这蠢样,还敢出来丢人现眼?

    转而,她对陆管家道:“听到没?洛公子有的是银子,不介意双倍赔偿!”

    陆管家连连点头,“夫人所言极是,洛公子不是一般人,出手也阔绰,别说双倍赔偿,就算十倍,他都舍得。”

    洛瑶气炸了,愈加后悔与洛景琛一起出门,修得尖利的指甲死死地掐住丫鬟的手,偏偏还得在葫芦面前维持柔弱、善良的形象。

    “你、你们!”洛景琛也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最后,竟当场喷出一口老血。

    孟茯苓哑然,这人如此不堪一击,这样就气得吐血?更绝的是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公子、公子…………”侍卫和丫鬟们都吓坏了,若主子有个好歹,他们这些做下人的,也难辞其咎。

    孟茯苓与葫芦没管那么多,他们走出雅间,外面围了许多人正伸长了脖子,往雅间的方向张望,刚才是洛瑶他们的侍卫拔出刀阻拦,所以才无人敢靠近。

    也亏得如此,不然,葫芦的身份就会弄得人尽皆知。

    洛瑶见他们双双离去,更加用力地掐住丫鬟的手,眼里透出怨毒的冷光。

    “小姐饶命啊!”那丫鬟本来死忍着不发出声音,但手已被掐出血,实在疼痛难耐,忍不住求饶道。

    丫鬟的求饶声,激得洛瑶的怒火更旺,正要抬手甩她一记耳光,却见陆管家还在雅间里,手上也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算盘。

    洛瑶怕陆管家会在葫芦面前说她歹毒,立即松开丫鬟的手,摆出一脸歉疚的模样。

    正要惺惺作态一番,陆管家就走到她面前,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算盘,“洛小姐,你们损毁的桌椅、加上餐具,一共是八百二十两一钱,抹去零头,收你八百两银子就好。”

    “八、八百两?”洛瑶大惊,以为自己的耳朵出现问题了。

    陆管家肯定道:“正是,本酒楼的所有物品都是专门订制,用料特殊,市面上是买不到的。况且,令兄刚才已答应十倍赔偿,莫非洛小姐你拿不出八百两银子,想赖账不成?”

    孟茯苓方才明明说是双倍赔偿,洛景琛更没有答应,经了陆管家的口,就成了十倍赔偿,他所谓的专门订制、用料特殊,更是他随口编造的。

    洛瑶被陆管家这句‘拿不出银子想赖账’的话堵得死死的,只得咬牙,吃下这闷亏。

    ******

    “你什么时候恢复记忆的?”一走出酒楼,上了马车,孟茯苓忍不住问道。

    葫芦见到洛瑶兄妹时,面上没有一点陌生,更说要向她解释,说明他十有八九是恢复记忆了。

    “云素心假冒你那晚。”葫芦暗叹口气,知道瞒不过了,只得如实交代。

    孟茯苓冷下脸,“为什么瞒着我?”

    “说与不说有什么区别?在你面前,我永远是葫芦。”葫芦将她揽入怀里,轻抚着她的头发。

    孟茯苓身躯微震,顿时明白他没告诉她的原因,一旦道破他已恢复记忆,那他还有何理由留下来?他必须去担负常人难以想象的重任。

    而现在洛瑶兄妹找上门了,他的行踪算是暴露了,相信不久后,皇上也会下旨传他回京,那他们就不得不分离了,想到这里,孟茯苓心里就万分难受。

    葫芦察觉到她情绪低落,猜到她的心思,便扶起她的头,让她面对着他。

    “待大局稳定后,你若是不想在京里生活,我便辞官,陪你在村里度日。”他郑重地保证道。

    孟茯苓怔住了,随即心腔被喜悦添满,他竟愿为她放弃一切权势?

    她是相信他的,他是那种不轻易承诺,一旦做出承诺,就会谨守的人。

    孟茯苓这会倒有些不自在了,压下起伏不定的情绪,将他推开些,“说得好听,你那未婚妻又是怎么回事?”

    “不关我的事!她也不是我的未婚妻。”葫芦见她心情已转好,松了口气,立马撇清与洛瑶的关系,将事情的缘由、连同他的身世娓娓道来。

    孟茯苓听得目瞪口呆,这才知道葫芦的身份不止是大将军,还是当今异姓王——定安王的嫡长子。

    他四岁时,亲娘离奇去世,偏偏不久后,他爹就娶了继室,他也日益不受他爹的待见。

    明明身为嫡长子,在王府中却举步为艰,十二岁时,被继母方氏陷害,他爹直接将他扔到军营里,任他自生自灭。

    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次次拿命相博,终于成为大楚国赫赫有名的战神将军,深得皇帝宠信,御赐将军府,自此与安定王府的人断绝来往,父子形同陌路。

    虽是如此,方氏仍然防着他、生怕他会与她儿子争夺世子之位,企图控制他。

    方氏妄想以继母的身份让他娶洛瑶,希望洛瑶能将他牵绊住,此事也征得他爹同意。

    是以,洛瑶就以他未婚妻的身份自处,哪怕他不承认。

    “葫芦!”孟茯苓眼睛顿时泛酸,很心疼他。

    世人只看到他顶上耀眼的光环,却未想过他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拿命博来的。

    十二岁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当同龄人在爹娘怀里撒娇的时候,他却在军营里吃尽苦头,一次次游走于死亡边缘,拼下一份份军功。

    再往前推进,他十二岁之前,是如何在恶毒的继母手下讨生活?大户人家,后宅阴秽之事极多,他没有亲娘护着、亲爹又不待见,想要生存极其不易。

    孟茯苓无法想象那些年葫芦是怎样熬过来的,此时,更不知要怎么安慰他,只能紧紧地抱住他。

    “我没事,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老天待我也不薄,让我遇见了你。”葫芦明白她所想,知道她在心疼他,心里顿涌出一股暖流、将他的心裹得暖暖的。

    “遇上你,也是我此生最幸运的事!”孟茯苓主动送上自己的唇,贴上他的唇,如两人的心也随之相贴。

    ******

    葫芦回村后,立即招回龚烈,令他调几名影卫过来保护孟茯苓。

    同时命人调查洛家兄妹为何会来岐山县,一查之下,才知道原来罗金凤离家出走的原因。

    罗金凤与丫鬟抵达京都城不久,主仆俩就被人骗光所有银子,因饥饿难耐,便到酒楼吃霸王餐,没有银钱付账,就搬出葫芦的名头。

    恰巧,洛瑶与几位闺中好友到那家酒楼就餐,刚踏进酒楼,就见罗金凤被伙计拉扯,听到她自称是将军夫人。

    要知道洛瑶爱慕葫芦多年,听到有人自称是他的夫人,自然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便把罗金凤带回府中。

    一番逼问之下,洛瑶知道了葫芦身在岐山县的一个村子里,还给一个村姑做上门女婿。

    洛瑶哪里还坐得住?将罗金凤主仆灭口之后,立刻收拾了行李,启程找葫芦,她要出门,洛丞相放心不下,才让洛景琛随行。

    孟茯苓知道罗金凤的事后,只觉得罗金凤蠢得过头,她算是自己跑去送死。

    再则,孟茯苓从葫芦调来影卫保护她的举动,猜想离他回京之日不远了。

    他没有提起,她也就没问,两人心知肚明,却更加珍惜在一起的日子

    这日,孟茯苓打算下厨,做些葫芦爱吃的菜,洛昀皓就急吼吼地跑来。

    他一来,就大嚷道:“茯苓、茯苓,我要走了。”

    “你怎么突然要走?”孟茯苓很不解,洛昀皓不是赖在她家里不肯走吗?

    洛昀皓垮着脸,“哎!你不知道,我侄子和侄女来岐山县了。”

    “你侄子、侄女?”孟茯苓愣了片刻,才想起他是洛瑶兄妹的小叔。

    那天他也在酒楼,只不过还未见到洛瑶兄妹,葫芦就让他送薛氏她们回村,才没正式与他们碰上面。

    之后,孟茯苓也忘了洛昀皓与他们的关系,这会是遇到了?

    不必她多问,洛昀皓就自顾自道:“我在城里看到他们了,肯定是来找我的,我得在他们找到我之前离开。”

    “为什么你这么怕他们?”孟茯苓很好奇这个问题。

    “哎!还不是我大哥嘛!总催着我成亲,我每次回京,不光是他,就连侄女都来催我。”

    孟茯苓又旁敲侧击,知道洛昀皓回京的次数极少,有时一两年都不回京,难得回京一次,洛丞相就会发动全家人,实行催婚之举。

    弄得洛昀皓现在都不敢回京,上次回京还是偷偷摸摸的,不敢让家人知道。

    因为他常年不在京,葫芦则时常征战沙场,也甚少待在京里,这也就是他不知道葫芦就是祁煊的原因。

    这次,洛昀皓才会以为洛瑶兄妹是得知他在岐山县,专程来找他的。

    “那你快点走吧!”孟茯苓没有告诉洛昀皓实情,只催他赶紧离开。

    若让洛昀皓知道洛瑶来岐山县,是为了葫芦,他定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倒不如别让他知道。

    “好、好,我马上走,要是他们找到村子来,你就说不认识我。”洛昀皓说完,就急跑进房间,迅速将自己的衣物打包起来。

    孟茯苓也去厨房拿了一些干粮给他带上,家里其他人知道他要走,都极为不舍。

    “我走了,别太想我了!”孟茯苓家是洛昀皓这些年待得最久的地方,他也很不舍。

    ******

    洛瑶那日离开孟茯苓的酒楼后,越想越不甘,可又不敢直接到岭云村找葫芦,就一直待在客栈里想办法。

    偶尔极其烦闷之时,也会戴上帷帽到街上走走。

    今晚,因葫芦一事,她与洛景琛闹得不愉快,一气之下,只带了一个丫鬟,便走出客栈。

    主仆二人在街上游荡了许久,丫鬟喜鹊终于忍不住道:“小姐,夜深了,咱们还是回客栈吧?”

    街上的行人渐少,洛瑶见状也有些害怕,正想点头,就听到不远的小巷子里传来女子带着哭腔的求饶声,而另一道女声,也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一样。

    “我们过去看看!”基于好奇心作祟,洛瑶道了一声,就往小巷走去。

    “小姐,等等奴婢。”喜鹊苦着脸追上去。

    两人躲到巷口处,洛瑶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入目就见一个脸部遍布狰狞疤痕、形如鬼厉的女子单手掐住另一个女子,将其提起来、使之双脚离地。

    洛瑶惊骇不已,那鬼厉般的女子太可怕了,她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出声,喜鹊同样被吓懵了。

    她们不敢移动半分,眼睁睁地看着那血腥的一幕。

    不错,这宛若鬼厉的女子正是云素心,被擒制住的一个女子则是红珠。

    尚启昊在城里留下不少暗卫供云素心驱使,她一离开岭云村,回到城里便如鱼得水般,要逃避龚烈的追捕更容易。

    龚烈这几日也未再搜查她的下落,她就想离开岐山县,她的脸刚结疤,还不能易容,怕白天太过显眼,才准备趁夜启程。

    经过这条街,刚好让她撞见红珠当街揽客,就将红珠捉来这小巷里,她绝不会放过背叛她的人。

    “饶、饶命啊、我不是有意、意背叛您的…………”红珠被掐着脖子,脸涨如猪肝色,难受得几欲窒息。

    “哼!胆敢背叛我,还谈何有意无意?本来打算待你腹中的胎虫成熟,再取你性命,现在看来留你不得了!”云素心浑身充斥着极重的戾气,看着红珠的眼神,似在看一个将死之人。

    红珠被云素心的话骇得忘记脖子的痛楚,“什么、胎、虫?我不是怀、怀了孩子吗?”

    云素心像听到天大的笑话般,仰头大笑了起来,“哈哈哈………真是可笑!你还真的以为你那破身子能怀上孩子?”

    说话间,云素心将红珠摔在地上,她蹲下身,伸手掐住红珠的脖子,语气有些恶劣道:“反正你就要死了,我不妨告诉你实话,让你死得瞑目!”

    “你、你什么意思?”红珠的恐惧被提至极点,大睁着眼睛瞪着面目可憎的云素心。

    “什么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你根本就不可能有孕,因为我在你体内种下了虫蛊,虫蛊一旦进入女子体内就形成胎虫,就如同怀了身孕,若非医术高绝的人定会误诊成有孕。而且,真的跟有孕一样,胎虫会随着月份的增长、而日渐长大。”

    红珠惊恐的表情,看在云素心眼里,有种扭曲的满足感。

    “不!你在骗我、骗我的,对不对?”红珠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原本还为自己怀上孩子而高兴,怎耐是这般可怕的结果?

    之前孟茯苓说云素心对她下毒,她起初相信了,后来身体无异,她脑子也清醒了许多,才意识到自己被孟茯苓骗了。

    可是,红珠怎么都没想到云素心没对她下毒,却是在她体内种下胎虫。

    “骗你?你以为你是谁,值得我费心去骗你?”云素心讽笑道。

    当初在京里就发现红珠和翡翠的身体适合养胎虫,才寻机把她们调到岐山县来。

    那翡翠比较聪明,发现自己身体有异,想逃出她的掌控,就被她杀了。

    至于她为什么要养胎虫?自然是为了练功,服了成熟的胎虫,她就不必再靠吸取男子精元来驱除体内的阴寒之气。

    “云素心,你不得好死!”红珠呲目欲裂地厉吼。

    她知道自己今日必死无疑,便豁出去了,拼尽全身所有力气、用身体去撞云素心。

    但红珠毕竟没有武功,而且刚才又被云素心擒制已久,云素心稍稍一闪身,就让她扑了个空。

    就在红珠刹不住脚,要撞上墙壁时,云素心再度伸手掐住她的脖子,“你该死、孟茯苓也该死,你们这些人统统该死!”

    云素心说完,另一只手就直直地插入红珠的肚子,里面摸索了一番,握住一团肉物后,就生生扯了出来。

    “啊——”红珠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头一歪就死去,死时还暴瞪着双目。

    躲在巷口的洛瑶,见云素心啃食着那团血淋淋的肉物,差点晕了过去。

    若她看到那团肉物表面还有白胖胖的虫子在蠕动,恐怕更会吓得魂飞魄散。

    “小、小姐,我们快走!”喜鹊双脚直打颤,顾不得什么规矩,拉着洛瑶就要跑。

    云素心很快就把那团肉物吞进肚子里,冷如利刃的目光直射向洛瑶主仆,“听了那么久,想跑,没那么容易!”

    她双足点地,几个跳跃,眨眼间,就挡住洛瑶她们的去路。

    “你早就发现我们了?”洛瑶惨白着脸,颤声道,并不住地往后退。

    她后悔莫及,好奇心真的会害死人,现在该如何是好?

    “当然!”云素心盯着洛瑶那张美艳的脸,心里当即涌起浓烈的妒忌。

    她的容貌原本并不比洛瑶差,可现在竟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叫她如何不恨?

    说话之时,她一步步逼近洛瑶,还伸手抚摸洛瑶细滑的脸,发出满意的笑声。

    “啊!你别、别碰我!”洛瑶快崩溃了,云素心的手满是鲜血,抚过她的脸,粘稠之感恶心得令她想作呕,浓重的血腥味又刺激着她的神经。

    洛瑶抬手想拍掉云素心的手,反而被云素心擒住,其实在红珠喊出云素心的名字时,她就想起云素心是谁了。

    云素心曾在京里开胭脂铺,她的胭脂铺在京里挺有名气的,洛瑶经常到她那里买胭脂。

    后来,洛瑶听说胭脂铺关门了,可她万万没想到云素心会在岐山县,昔日八面玲珑的美貌女子竟变得如此可怕。

    云素心的笑容越来越阴冷、渗人,洛瑶的理智渐失,只能不停地哭求。

    洛瑶无法正常思考,忍不住喊出云素心的名字,“求求你快走开、走开!”

    “原来洛小姐还记得我。”云素心笑容凝滞,下一瞬,她就松开洛瑶的手,改掐住她的脖子。

    不单是洛瑶认得云素心,恐怕京里的名媛,没有几个是云素心不认识的。

    洛瑶这才意识到她喊出云素心的名字,只会加快死亡,此时,再后悔也枉然。

    “云掌柜,求求你放了我家小姐。”吓傻的喜鹊终于反应过来了,她同样也认出了云素心,扑倒在云素心的脚边苦苦哀求着。

    “去死!”云素心空出另一只手,将内力凝聚在手上,翻红的手掌直劈在喜鹊的天灵穴上,只一掌,就令喜鹊当场毙命。

    “喜鹊!”洛瑶见服侍自己多年的丫鬟为了求云素心放过她,而惨遭毒手,眼泪流得更凶了,拼命地挣扎着,都无济于事。

    “吵死了!下一个就轮到你,不必急!”云素心呵斥道。

    她点了洛瑶的定身穴和哑穴,在洛瑶惊惧的目光下,将内力逼在十指间,指甲瞬间变得又尖又长。

    云素心的指甲划过洛瑶的脸侧,阴测测道:“我还想回京寻个美人,撕了脸皮换到我脸上,你就送上门了。呵呵,丞相千金这个身份也够尊贵,极合我心意。”

    说着,云素心就一点一点地、生生撕下洛瑶的脸皮。

    钻心的剧痛袭向洛瑶的脸,可她偏偏连呼痛都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脸皮被剥开。

    没一会儿,云素心就完整地剥出洛瑶的脸皮,没等她仔细欣赏自己的杰作,远处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还有说话声。

    “快去那边找找,说不定小姐就在那里!”

    云素心知道有人来找洛瑶了,她立即扭断洛瑶的脖子。

    她既然要用洛瑶的脸皮,自然不能让人发现洛瑶的尸体,现在已经来不及毁尸灭迹了,她只得带着洛瑶的尸体,运起轻功飞离小巷。

    云素心刚走,洛瑶的一众侍卫就找来了,一来就发现倒在地上的喜鹊,有人惊喊道:“是喜鹊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