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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火”上行路,美人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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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庆后退两步,心中虽然别扭但也不好出手,用亮银枪在火堆里搅了搅,把番薯和土豆露了出来,说道:你想吃吗?

    那怪人点头。

    马庆只好再退一步,说:你喜欢就都给你。

    那怪人走路像极了木偶,关节很僵硬,但动作却快得惊人,眨眼间就到了火堆前。马庆心中无端升起不详的预兆,本能地往小九的方向弹射而去。这种感觉很模糊,却很浓烈,正如小唯白奉常对地裂的预感一般,是一种守境修习到深处才有的“命感”。

    那怪人并不用手去拿番薯,而是整个人匍匐在火堆前,愣愣地盯着火堆发呆,火光映在他无神的瞳孔里,如同直接引燃到他的魂魄里一样。然后他一口咬了下去。

    咬的却不是番薯土豆,而是火。

    火本是虚物,被他含着却如同流质一样,喉头明显的起伏了一下。然后咬合的频率越来越高,肚子也随着吞咽越来越鼓。也就十几个息间,半人高的火焰全部都被吃掉了。然后怪人“扑通”一声,脑袋无力的垂了下去,敲在了泥土地上。

    马庆闻所未闻,脱口而出:卧槽,想不到还有爱吃火的,还把把自己当场吃死这么厉害!

    吃货的极限一下就刷新了呀!

    小九叫道我去找十一。马庆一把拽住小九的辫子,低骂道:你想死啊。

    可人家兄弟死了,总得通知一下对方来救救吧。

    马庆说:感觉很不好,跟我先走。

    小九还想挣扎一下,可马尾辫被牢牢的抓在马庆手里。

    女生很烦自己的头发被抓住。小九扭头哭骂道:再抓着我头发可要生气了!

    马庆一指那怪人:他没死他没死!

    说话间,那怪人双手撑起了身躯,缓缓立了起来,却似乎变成了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人。他的皮肤赤红,皮肤下鼓着更加鲜红的血管。身材从七尺涨到了丈二都不止,四肢粗大了一圈,跟个火巨人一般。于此同时,龟丘族人从峡谷里的几户茅屋先后推门而出,手持长弓,远远地围观起他们三人。马庆和小九这当口也不再起争执了,呆呆立在原地。龟丘一族没有任何表情的脸现在在他们眼里显得格外冷峻危险。

    火人兀自愤怒起来,暴躁地胡乱挥拳。怒拳所到之处,都伴随着一阵炽热的温度,周围的空气看起来如同水纹一般波动。离得近些的草木迅速地干枯下去,甚至远处的湖面也迅速地蒸腾起来。马庆和龟丘族人遥遥对峙,谁也不轻举妄动,直到火人的动作越来越大。一阵发泄之后,火人腾空而起,径直扑向马庆二人。火人移动,龟丘一族的弓箭立刻尾随而上。他们使的弓极大,用的箭也很长,如同短/枪一般。嗖嗖嗖十几枝长箭划着一个美丽的圆弧形,齐齐地刺向马庆和小九。来势太快,马庆还得照顾小九,一步也退不得,尽管心里没底,也只能把强行舞起长棍准备硬撼这一击。

    待到火人已杀到眼前,才发现长箭不是朝着马庆而来,而是奔着火人而去。十几枝长箭如同夹棍一样把他牢牢锁住火人的手脚关节,把他射落在马庆的眼前。

    龟丘十一乘着这个空档沿着山路飞奔而来,边跑边喊道:跑,快。

    马庆背起小九向十一迎面跑了过去。十一一直在用手腕画圈喊道:往外边。马庆闻言急刹车,往峡谷外飞快的跑去,再未往身后看上一眼。十一跟在身后,但即便使了全力在跑,脸上仍旧没有一点表情,甚至连粗气都不喘。

    马庆一口气跑出半九里路才停下。十一随即也赶到了,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马庆和小九自然是一肚子疑惑,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俩对着十一真是一句狠话都说不出口,而且他口条卡成那样,只能等他一句一句慢慢说了。

    不知是这段话龟丘一族经常用到,还是交谈了几个时辰之后口舌利索了,十一顺溜地说道:龟丘一族遇火则狂,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你不小心生了火。

    马庆一拍脑袋,怪不得他们只吃生果蔬,茅屋中也不设灶具,自己真是太大意才惹了祸。

    十一接着说道:狂暴,一昼夜,弓,困不久,快走,鼻子,好,顺风跑。

    马庆点点头问:那你怎么办。

    十一说:血缘,他不会害我,我拦住他,你快走快走!

    马庆作揖拜谢,迅速退去。

    马庆醉酒之后,即使没有调息过,也清楚自己修为大进,可仍旧不是那火人的三合之将。混战之中,小九被火人余劲所伤,昏迷不醒。马庆背着小九,等于自缚双手,更加没有招架之力。幸亏火人身法不够灵活,马庆且打且退,至少还能保住性命。可一路逃下来,此时也已是强弩之末。马庆是个胆子肥的,自知一味逃跑肯定是有死无生,只能行了一记趋虎吞狼的险招,心一横,冲到了白马妖的营地里。

    他大喊一声:青江马庆,龟丘勇士,前来踏营!喊声未落,一蹦五丈多高,从白马西面的林子中窜了出来,也不做停留奔北而去。

    四周的白马都看傻了:这哪来的混小子,砸场跑这儿来了都!

    诶诶诶,营地在这里,跑错方向嘞小子!

    远处侦查的马踏雪隐约听到“马庆”两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再看确是少主无误,当即乘骑银袅杀过来接应。

    马庆跟条鱼一样左突右闯,白马合围不及,竟一时也奈何他不得。那火人似乎就认上马庆,除了他谁都不鸟,健步如飞紧随在后。但他毕竟慢一些,而且身法耿直。若马庆是以巧避敌,那他就是以力破敌。赤脚每踏一步,草地上就烧出一个焦黑的脚印,出拳绝不落空,寻常白马挨上一拳必定要送命。

    火人、马庆冲阵百丈,畅行无阻,看似锋芒毕露难觅敌手,实际上能活下来不过是自己走运而已。一方面白马侧翼集结地毫无章法,遇敌居然三三两两就追逐上了,简直跟游戏似的,若是像两军对垒一般结成方阵冲突一番,他们几人再厉害也只能成了肉饼。另一方面,偌大的侧翼连匹异瞳马都没有,若能稍微延阻一会儿,合围之势一成,这几人也逃不出生天去。

    火人无感,马庆却是很明了。虽然脚下功夫一点都没含糊,但他却慢慢感觉到了步伐沉重,周天元气的运转也迟缓下来了,只能硬吊着一口气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