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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盖世英雄(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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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的以为自己已经低头,可张洪义却余怒未消,正要开口,百合却扯了他一把:

    “算了,就选匹蓝色的吧。”

    “媳妇儿……”张洪义正要反驳,百合却摇了摇头,他咬着牙,不想在外人面前驳了她的话,可是掌柜说他娶的婆娘不是什么官家太太,穿不得丝绸,那话却刺中了他内心深处。

    自己只是一介白身,听了这话心里都不舒服,百合以前还是候府出身,恐怕听到这话更是心中酸涩了。

    掌柜一听百合选了颜色,心头松了口气,深恐等下张洪义耍起浑来,连忙拿东西将那青色的布匹捆了,百合要上前接住时,张洪义却是上前一步接过,往腋下一挟,从怀里随手掏出一把铜子儿,也没数,约有三十四钱的样子,往那柜台上一丢:“拿去堵了你那臭嘴!下回若再听到对我媳妇儿不客气的,老子打掉你的门牙!”

    那掌柜听他光火,这才明白自己刚刚说他媳妇儿穿不得丝绸的话估计是惹了他不快的,原本以为丢财免灾,没想到他自己倒是掏了些钱,虽然不如这一卷布钱,可好歹有总归比没有好的,心头松了口气,嘴中连连道:“一定一定。”这才抹了把汗,又照百合要求拿了剪刀针线一大堆,还捡了些碎布头拿一大包裹了送给百合,这才将两人送出去了。

    几十文钱买了这样一大卷布,原本是占足了便宜,甚至掌柜还说了是送自己的,若不是自己硬要给钱,这钱原本是该省下来的。可是张洪义却越想越是憋屈,出门时都还阴沉了个脸,百合扯了扯他袖子,有些无奈:

    “好了,人都出来了,还气什么?跟这样的人,有什么好赌气的。还拿钱砸他。真是傻了。”她拿指头去点他手臂,那指尖透过破袄子点到他手腕上时,力道减轻了许多。可张洪义心里依旧酥酥麻麻的。

    听到百合说话,又想到自己刚刚拿钱砸人干的傻事儿,张洪义不免脸颊也有些发红,他原本并不是那么一个好爱面子的人。若是以往,他不会刻意去敲诈别人。可别人若是要送他一卷布,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他九成九是会收下走人的。

    可今日不同,今日百合在自己身边。张洪义也不想要被她看轻了自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的他就抓了一把铜钱出来洒出去。这会儿被她提起来,又是羞又是气。还有些悔:

    “那要不,我去找他退了?”

    给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百合听到这话忍不住想笑,那掌柜原本便觉得自己亏了本,只是想着要送瘟神罢了,若是这会儿他再去要,人家恐怕再好欺负都得要翻脸了,钱给都给了,两人若是没有倒罢,现在反正是占了便宜,再要就有些过火了。

    她摇了摇头,张洪义这才作罢了,只是想到刚刚的事儿心中有些不大痛快,也不出声了。

    原先兴致勃勃来逛布匹铺子,张洪义想要给百合做衣裳已经想了许久了,结果没料到竟落了个这样的结果,他兴奋劲儿被打消了一半,接下来再逛时兴致就不那么高了,二人又去买了棉花。眼见快过年了,家中又没什么吃的,转而又去称了些瓜子、花生、胡豆等,直到买了一大堆,正要转身走时,百合犹豫了一下:

    “我想去驿馆,看看我大哥……”

    周家原是文儒世家,从祖辈发迹时起,都是以读书为先,身体都并不强健,周家出事儿之后,家里人死的死,病的病,剧情中周百合被张洪义买走,她倒是熬过来了,可惜父母一辈子养尊处优,被流放时路途遥远,长辈染了病过世,父母拖着一口气来到营州,这里气候恶劣,再加上居住的环境又不好,周父周母并没有熬过几天,很快死在了营州,剧情中周百合倒是记得有大哥,可因为周家乃传世之家,对于儿女的教养严格,七岁之后男女不同席,两兄妹感情并不深,父母一过世,两兄妹虽然仍有血脉亲情,可感情并不深厚。

    再加上周百合那会儿沉浸在自己的害怕恐慌之中,自然也顾不上这个大哥,后面也不知道自己那大哥如何了。

    他到了营州时倒是没像家里人一样染病,可周百合这个大哥身体也不算强健,不知在营州这个地方熬下来了没有。

    张洪义听她说起还有亲人,愣了一下,他开始一直阴沉着脸,为那掌柜的话耿耿于怀,连逛街都不太欢喜的样子,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现在听到百合说要去看大哥,他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会见到未来大舅子,莫名就有些紧张了起来,脸颊也开始发红,他低头看自己的脚,他还穿着破草鞋,想到百合出身候府,自己那位未曾谋面的大舅子恐怕看不上自己现在这副模样的,心中便暗自叫糟,他出来时没有收拾打扮,一副邋里邋遢的模样,想想自己若是以后有了女儿,恐怕也不肯嫁给自己这样的人的,光看第一眼印象就不喜欢了。

    他想到自己以后若是有了女儿,要是像百合一样,便有可能会嫁给别人,心中就有些酸涩,可随即又反应过来自己实在是想得太多了,现今八字都还没有一撇,两人房都未圆,她会不会生女儿还不一定,万一生了儿子也是有可能的,这样一想,他又有些高兴了起来。

    只是张洪义还没欢喜多久,又想起自己想得太远了些,首要之事是她提的要去看什么大舅子,儿子女儿都是后话,可以暂且不提。

    现今百合本来就不想嫁给自己了,若是大舅子再对自己印象不好,肯定会极力反对,若是到时他一反对,自己岂非更难讨她欢心了?幸亏自己还未曾做过什么刽子手,否则真要去干了,现在那未曾谋面的大舅子恐怕更看自己不上。

    想到这儿,张洪义哭丧了一张脸,想要拒绝,可媳妇儿想家人也是常事儿,他绞尽脑汁儿也想不出什么借口打消了她的念头,最后只得厚着脸皮,跟她打商量:

    “要不今儿先回去,明日再来,你看天色都不早了!”今天他头发没洗,也没沐浴,衣裳穿的是最破旧的,留了胡须,平时他嫌懒得收拾,一直没有刮过,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以往不修边幅,现在才晓得厉害,自己以前就长得不算英俊好看,大齐朝美男子爱扑粉带香囊的,他曾听说书的讲过,大齐的贵女们爱的都是那些骑马而过,马蹄都带香气的男子,只是营州这个地方连妇人平时要抹胭脂都没地方买,现在自己又哪儿去弄这些东西?

    好在大舅子家中出了事儿,他估计也跟自己一样没钱收拾打扮,张洪义心中又略觉得妥贴了些。

    他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的,嘴角边一时笑,一时又露出凶残的神色来,偶尔还伸手摸自己的脸和下巴,那眉毛不时皱得极紧,一会儿又松开,跟神经病似的,百合看得头皮直发炸,忍不住伸手打他:

    “你给我正经一些!”

    “哎呀!”她一打,张洪义嘴里本能的就惨叫,他决定了今天不去看那大舅子,反正来日方长,急也急不到一时,他将东西全腾到一只手上,也不顾自己刚刚那声惨叫引来了周围人诧异的目光,连忙伸手搂了百合的腰,拉着她往家里的方向走:

    “媳妇儿,现在咱们不去,你看天色晚了,再去驿馆回来天都得黑了,我跟你说营州这地方,天黑了可没人敢出门的,外头有恶棍,要害人的,你听我的话,明儿咱们回去好好收拾,我再陪你。”

    张洪义这话音一落,百合就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营州这个地方,有恶棍,还有能比过你的?”

    刚刚那掌柜看他的眼神,百合可都瞧在眼中了,人家分明是拿他当恶棍看的,而且一口就叫出了他的名字,显然以前张洪义就是声名远播的主儿,他这样的恶棍还拿别人来当挡箭牌,百合不信!

    虽然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可是原主跟那位大哥感情也并不深,剧情中二人甚至并没有互相来往,她刚刚那样说,只是随口一提罢了,张洪义若是想去,两人顺道过去瞧瞧,他若不想去,百合也不会勉强的,因此听他说先要回家,百合也依了他,被他半搂半拉的带着往家走,走了两步她又挣扎:

    “不要拉拉扯扯的,大街上,成何体统。”

    “依你,依你。”张洪义松了口气,只要她不再坚持要现在就去看那未来的大舅子,他就已经心中欢喜了。

    回到家里,因为有了要见大舅子的事儿,张洪义也不再那么纠结掌柜的态度了,只是摸着布匹时,心中还有些遗憾:“这布太粗了,该给你买丝绸的,你穿了,比那些什么太太穿着好看得多,她们怎么能跟你比?”(未完待续)

    ps: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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